当前位置:巅峰小说>玄幻小说>蛮荒演义录> 八十三章 麒麟神兽与蛮夷国(二)(求收藏推荐票)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八十三章 麒麟神兽与蛮夷国(二)(求收藏推荐票)(1 / 2)

上恒真人在整个蛮荒大陆上,是所有修仙界里,修行时间最长也,成就也比较高的人,也是同行里面比较德高望重,最具有威望之人,所以,一般他有什麽重要事情相求,大部分教派都会响应。

果然,上恒真人发出的二十多封书信,邀请了二十多家道教主持来相商,除了有一家道观没有代表应邀以外,其他道派的主持人都亲自应邀前往。

大家刚听了上恒真人邀请来目的后,开始有些不太愿意。

因为大家认为,做为道家修仙真人,应以修身养性,授人以做人之理,寻找长生之道,及普渡众生平等之事为己任,如果聚众闹事,推翻蛮夷国,那不是反天道违人伦吗?何况要推翻蛮夷国,是多么不容易做的事,在这过程中,得伤害多少生灵,得死多少人?!也不一定成功!

上恒真人道说的甚是,我等做为道士,真人,是为了寻找修仙练道之术,觅强身健体之法,以提高延长自身寿命,再施教与芸芸众生人,普渡众生,这样才有意义,但是,当今国主仅会灯红酒绿,寻欢作乐,不顾国人饥饱,不忧心国民安危,更甚者,任由官僚及匪帮对国民烧杀掠夺,忍让外族侵袭,让国人每天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日日有横尸路边荒野。据我略计,因为官僚和匪帮烧杀掠夺,加上异族野兽侵袭,蛮夷国民及蛮荒大陆上的人类数量已大大减少。之所以变成这样,是由于自从昏君赵精框主政以来,对国事不闻不问,只委托与下属敷衍应付,给了很多魔族侵袭屠戮国民机会,这么多年来,国民每年的死亡人数都超过出生人数,照这样下去,蛮荒大陆上的人类,总有一天会被异族吞并,沦为做异族的奴隶,或被异族灭绝,到那时,光剩下我们这些做道士的,还有什麽意义?

经上恒真人这么一说,大家仔细想后,都觉得上恒真人说的话,不无道理。

于是,大家也就认同了上恒真人的想法说法,和上恒真人商量了起来,先商讨由谁来主持会议,及商讨以谁为马首是瞻。

最后,二十多个道观主持商量一阵子后,一致认为上恒真人比较合适做带头人,大家都推荐上恒真人大家的首领,并决定以后一切都听上恒真人的安排。

看到大家都同意自己的想法,并让自己做带头人,上恒真人于是更加充满信心,和各个道观主持商议起推翻蛮夷国的步骤来。

最后,上恒真人认为,现任蛮夷国国主赵精框虽然整天沉迷于花天酒地,看似对国事漠不关心的样子,但真正要有大规模民众起义造反,要威胁到他,他不可能不管。

要想推翻蛮夷国现任国主,重新推立一个新的国主,或者另外建立一个新的国度,并非易事,要用长远时间做准备。

于是,上恒真人号召大家各自回去后,按情况扩建道观规模,增加扩招收道士,训练道士以打仗方法及武功技术等,以便到时候,真正上战场了,道士立马变成战士。

于是,各个道观主持回道观后,立按照上恒真人的主意去实行。

而上恒真人也吩咐两个徒弟玄哲道长和玄悟道长下山,各自分别到其它地方宣传收徒之事。

一日,玄悟道长走到一个叫灵皇村的村庄,看到一群村民围在一起,熙熙攘攘,似乎是在讨论着被围在中间的什麽人事。

恒悟道长行走的路线刚好路过那里,就顺便围上去看看。

原来村民们正围着的是一只受伤的像一头小牛般大小的奇怪兽物。

只见这只奇怪兽物长者个狮子般的头,一对虎眼般的眼睛,斜视着前面的人群,它头上长着一对粗短的鹿角般的双角,狮子般的身体上长满了金闪闪的鳞片,屁股上像龙尾似的尾巴,有力没力地吃力摇着。

玄悟道长仔细看了一下这只奇怪兽物,好像并没有受伤。没有受外伤,却躺着起不来,估计这奇怪兽物是中毒或受内伤了,玄悟道长想,然后挤进去,翻开奇怪兽物眼睛看了会儿,又用手指搭在怪兽的脚腕上诊看,果然,这只奇怪兽物是中了毒,也受了内伤。

玄悟道长是个出家之人,出家之人本就以慈悲为怀,所以,玄悟道长自然对这奇怪兽物发了慈悲,就给这奇怪兽物喂下一个丹丸,再加以施法把这奇怪兽物救治了。

恒悟道长在给这只奇怪兽物施法玄疗过程中,发现这兽物体内竟然藏着一团奇怪热气在阻挡着他向兽物体内输入的真气,虽然这只奇怪兽物体内的这团热气还小,对玄悟道长输入真气没起到妨碍,但玄悟道长仍然觉得很奇怪,因为一般体内有这种成团状热气的,只有经过特定修炼的人类才会有,而这只奇怪的兽物是属于普通动物,体内什麽会有这种热气团?

玄悟道长不管这只兽物到底为什麽体内会有这种团状热气,就先救了它。

经过一个多时辰治疗后,恒悟道长救活了这只兽物。

这兽物醒过来了,看见身边坐着正用慈祥且又有怀疑的眼神看着自己的玄悟道长,知道是这个人救了自己。就站了起来,面对对着玄悟道长用前膝盖下跪,并不时点头。

玄悟道长本来就对这只兽物体内有团状热气感到很奇怪,现在又看到它对自己下跪磕头以示感谢救命之恩,就对这只奇怪兽物产生兴趣了。心想,这只兽物竟然有如受过教育的人类一样有修养,看来它的出身非一般兽类可比。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