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巅峰小说>科幻小说>银朱记> 第14章 再遇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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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再遇故人(1 / 2)

荀榆默默收回了扇骨里的剑刃,他很惊讶,燕儿居然傻到拔下金针来救自己。这个平日里稍显自闭的姑娘也就只有在这种时候,面上才会有点波澜,怎么说呢……就像是,护食?

荀榆被自己这个不甚贴切的形容吓了一跳,随即脸上又露出一丝暧昧不明的微笑。

荀榆双手握着折扇,将冰凉的扇骨贴在心口上,“挺好,就让我看看,”他收起笑脸,冷冷地抬起眼睛看着在地上挣扎的燕儿,“你能为了我做到什么地步。”他曾经也这样赤忱地帮助过别人,可结果呢,换来这样一副残破的身躯。双腿被废之后他再难坦荡地相信谁,他想要看看,燕儿若是发现自己根本不是一路人,是否和他一样悔恨。

庄主伸出手指擦擦唇边的血,他被燕儿刚刚那一脚踹得咬破了舌头,呸了一口血沫出来。他又轻蔑地看了稳坐轮椅的荀榆和瘫坐在地上的燕儿一眼,不禁哑然失笑,两个残废,现在倒咄咄逼人起来了。

退一步越想越气,庄主一个银蛇步上前,用捉摸不透的身法靠近燕儿,刚刚那一脚实在踹得他火大。燕儿忍着剧痛站了起来,还好,不试图使用内力的话倒也不是不能忍受,她慢慢向后退着,想把庄主带离荀榆。

庄主冷哼一声,要是连这点小把戏都看不出来,枉费他做了这么久的地头蛇。庄主作势要去拉坐在轮椅上的荀榆,这回反而是燕儿慌了。燕儿快步跃到荀榆身前,借助自己身材娇小的优势从下方给了庄主一肘击,却因为疼痛动作迟缓,被庄主轻松闪开,反而被庄主顺手一掌又砍中肩膀。

燕儿听见清脆的一声响,肩膀肯定是脱臼了,左臂一片疼痛酥麻的感觉,竟抬也抬不起来了。

“刚刚就差一点,如果刚刚能从袖里掏出匕首……”燕儿这时候才不由得想起自己已经把梅芳怀送的匕首扔进小河里了,有点心闷,她只觉得杀手的武器如过去一般纠缠着她,没想过她也有要保护别人的一天。

庄主看着燕儿连连吃瘪,心里得意起来,冷哼道:“不自量力。”又施展步法前来,这次掌上运足了功,这一掌下去不死也残,他打算直接杀了二人。

绵针掌绵里藏针,柔软灵活,如蛇一样迅捷,着实难防。燕儿呼出了一口气,悄悄握住袖里的纱布绑带,这是平时荀榆让她随身带着的,怕她外出采药偶有磕碰。现在这个情况,硬碰硬是绝对赢不了的,而荀榆坐在轮椅上,逃也逃不掉,她决定卖了自己另外一只胳膊。

毕竟她可是刺客,只要庄主敢近她的身,她就将这个绑带勒在庄主脖子上。哪怕废了她的胳膊,她也有的是法子跟庄主同归于尽。

凌厉的掌风就要到面前了!

“够了。”

燕儿诧异地一愣,身后传来的这一声冰冷异常,根本不是荀大夫平时的声音。但她还未来得及作反应,一股比庄主的掌风更凌冽的寒气擦着燕儿的鬓角袭去。

是荀榆的扇子,这把折扇两侧的扇骨里藏着小小的剑刃,是荀榆那位师兄闲暇时制作的小手工。如此细而薄的剑刃本不应该成为凶器,可荀榆深厚的内力和技巧,使得扇子带着凌冽的寒风,竟生生将县令伸出的手割得皮开肉绽。扇子飞旋了一圈,又回到了荀榆手上,荀榆在庄主的惊呼声中,用指节分明的修长手指将剑刃上的血抹去。

荀榆的皮肤很白,粘上浓稠的鲜血,反而有种肃杀的美感。燕儿一直都知道荀榆好看,平时他笑得温和,讨人喜欢,平时去街上买东西也经常得到老板们的馈赠。但是现在的荀榆垂着眼,嘴角紧紧抿起,一副冷淡的样子,依然是很好看的,只是像仙或者妖一样让人有点不敢靠近。

庄主捂着鲜血淋漓的手,即使戴着黄金面具也不能遮掩眼中的怒气。燕儿倒是觉得这一幕好像似曾相识,那个“旖红”的手当时好像也是……

“退到我后面来。”荀榆对燕儿抛下这句,像玩似的敲着扇子,一下一下,没一下声音都像敲在庄主脸上!

这一手保命用的绵针掌,他练了十年了!十年!看似柔若无骨、实则力重千钧,没有练过金钟罩铁布衫的人绝挨不起他全力的一掌。可这个残疾的大夫,用一把刀片一样的扇骨就把他的手割成这样!

自打他听到风声躲进进贤庄,已经过去了快一个时辰。庄主悄悄瞟了一眼窗外,打了半天也不见有援手来,难道这凭这两个人就把花园全部放倒了?可外面分明没有打斗的痕迹,或许是调虎离山?

庄主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藏的这么深,身边连一个信得过的人都没有,但凡他换装的时候留一个人在身边就不会落得这个瓮中捉鳖的境况。或许来人正是清楚他比谁都害怕暴露自己庄主的身份,才特意早早埋伏在进贤庄,引开了护卫来堵他?

庄主不由得往门边退去,此处不宜久留,门口有一盏油灯,将油灯打翻,点燃的帷幔形成的火海势必会给他带来逃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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