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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抄袭(1 / 2)

林浩唱到的时候,直播间原本安静非常,但是在听到林浩的歌曲之后,集体疯狂了!

“太绝了!林浩倒底都是怎么做到的?”

“林浩你倒底是怎么做到整首歌都是你自己一个人的?”

“其他人都有人来唱副唱,而林浩只有他自己一个人啊。”

“瞎说什么呢,林浩还有李倩莹和沈怡然呢,他就是一个渣男啊,你们难道忘记了吗?大数据还是有记忆的。”

“不会吧不会吧,怎么还有人相信之前的那个热搜?这得多蠢才会相信啊!”

“大哥都世纪了,你还是回家洗洗脑子吧!”

“……”

“转世燕还故榻;为你衔来二月的花。”

林浩完美的演唱完了半城烟沙。

这时候,另一边的许松终于是下定了决心,给林浩发送了私信。

而这时候的林浩却在粉丝们的要求之下,被迫上班,又唱了一遍之前的原创歌曲,在林浩又唱了一遍之后,林浩看了一下时间,立刻找借口下了播。

林浩下了播之后,立刻查看起了自己的私信,他相信许松在听到《半城烟沙》之后,肯定会来找他。

但是因为私信实在是太多了,林浩直接搜出了许松。

果然发现许松给他发了私信,林浩点开一看就见

许松[我觉得你今天所唱的那首《半城烟沙》,非常适合我,我想加入你,不过你现在有工作室吗?]

林浩手指微微动了动,然后就是一条消息回了过去。

[我还没有创建工作室,不过我会先在l站创建属于我的团队。]

林浩想的很简单,就像流江工作室那样的三流工作室都能火,他只要想做,随时能够碾压流江工作室。

[行,只要我加入了你,你是不是就可以把那首《半城烟沙》借给我。]

[不会借给你的。]

正当许松有些失落的时候,就看到林浩的下一条消息发了过来,让许松立刻就精神了下来。

[因为这首《半城烟沙》本来就是我为了你而量身制作的。]

[歌曲可以给你,但是你必须签约我一会儿给你的合同,时效是一年,签好之后就是我旗下的艺人了,你要是以后觉得可以,还可以续签的。]

许松犹豫了一会儿,最后想到了那首《半城烟沙》之后,还是同意了下来。

[可以,不过老板,我们的工作室以后叫什么啊?]

许松直接把称呼改成了老板。

而那边的林浩看到消息之后,却犯了难,名字他还真的没有去想,他想了一会儿之后,突然灵光一动,发送消息道

[以后我们的工作室会做成公司,然后公司就叫嘉美娱乐公司。]

而林浩不知道的是,以后嘉美娱乐公司就是一个数一数二的顶级娱乐公司,里面的人地位最低的也是流量小花,而地位最高的不是一代天后影后,就是一代天王影帝,不过这就是后话了。

林浩发送完了消息之后,就立刻给许松发送了他早就准备好的合同。

而另一边的许松接收之后,仔细的看了一下,发现没有什么问题之后就签了好了合同,然后又发给了林浩。

林浩立刻就接收了,直此林浩就有了第一个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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