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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节(1 / 1)

第76章 洞房二月二十八, 大吉,宜婚嫁。正值初春,草木葳蕤。燕王府往日古朴素净, 如今大变模样。这日一早,燕王府邸四下张灯结彩, 红毡铺地, 琉璃碧瓦,朱红窗棂, 喜烛高照。要说这主子爷大婚,最高兴的莫过于长汲了。长汲辛辛苦苦伺候主子爷这么些年, 眼看旁人家同龄的儿郎早就不知做了几回爹了, 就他家主子,前些年成日四处征战, 如今好不容易平稳了些, 也是半点不沾女色。以往他是看在眼里急在心底, 好在如今姑娘与王爷这对好事多磨,总算是磨成了。长汲四更天便忙不迭的起来,唤府上奴婢去整理起喜房。这喜房自然讲究,如他这般不全之人,长汲并不敢踏入一步, 可也耐不住他心中真心实意的欢喜。燕王府四更天里便闹腾的厉害, 婢女们早早起来布置,常府中也好不到哪儿去。前院有常府的几个亲朋好友来给珑月添妆。珑月五更天便被折腾起身。锦思拂冬二人将早就准备好的红绢内衫, 繁复婚服为她穿上。另请来了上京数得上名头的全福嬷嬷为新娘绞面。珑月还没从困意中醒来, 不过当嬷嬷手下不留情面的为她绞面之时, 珑月便被疼醒了。粉嫩的一张小脸, 原本像是一颗将熟未熟毛茸茸的桃儿, 如今开了脸,像是一颗被剥了壳的鸡蛋。面容莹白如玉,明眸乌黑漆亮,双眉似屋外初春升腾起的点点雾色,朦胧美好。外室女眷等了许久,一个个翘首以盼,终是盼到新嫁娘。只见今日的新娘子一身繁复婚服,襳褵长帯,薄妆桃脸,高髻束以金冠,冠首缀以东珠。琳琅翠石遮掩面容,珍珠腰带勾勒出她玲珑精妙的身姿。最先珑月十分有精神,认真听着各位她都不认识的女眷嬷嬷们的口头教导,而后又是一群女性长辈的贺词,足足折腾到了下半晌,便是石头做的人也没了精气神。好在很快便有宾客来喊,那女宾语气尖锐,含笑揶揄却也不叫人生厌,“燕王殿下亲自来迎亲了。”珑月顿时精神了,她的手心生出了细汗,心脏抽动起来,仿佛自己都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这一刻,一直糊涂着的姑娘恍然起来,原来她不是回王府去与阿兄一同生活。她是要嫁给郎君了——只不过,这个郎君从小到大她总时常见着,阿兄阿兄的唤着罢了——门前的常祯早已等候多时,他今日为讨喜庆,也换上了一身十分喜庆的朱红绣祥云纹方圆领大袍衫。常祯宽广的后背,将珑月稳稳背上,脚步沉稳朝着外院踏去。珑月从小被许多人背着长大,奉清,赤松,长汲,郗珣.......说来,她与一群没有血缘的兄长们度过了最无忧无虑的童年,可常祯这位真正与她血脉相连,同父同母,本该再亲近不过的阿兄,却总是阴差阳错造化弄人。也许有些事情有些人,许是缘分少了些吧。若是没有阿兄,珑月觉得自己或许会陪在李氏、常祯身边一辈子也说不定。可谁让她有一个更好的归宿呢。珑月对此并不会强求,更不会悲春伤秋,总是沉溺过往又没法子改变。强求不来的东西,她向来都是一念即过。血缘是世间最奇妙的存在。常祯背着珑月,对于这个陌生了许多年才认识不久的兄长,她在他背上并没有半分陌生感。一切都仿佛格外的熟悉,自然而然。她自然而然倚靠上了常祯宽广的后背,她自然而然的将自己的下巴搭去常祯阿兄的肩头上靠着。珑月不禁软声叹道:“说来,我还是头一回叫阿兄背呢。”常祯一怔,旋即失笑:“你是不记得了,你小时候最喜欢叫我背着你逛街了。”十三年前的常祯,还是个身材瘦弱的少年。他那时在城阳一所书院读书,并不能每日往返常府,时常几日才能回府一趟。他时常担忧,担忧自己几日不回去,妹妹就不认识自己了。是以他一下学,连书院的衣裳都来不及换下,一身素色牙白的衣袍,就要急匆匆骑着马往府里赶回去,去母亲院子里陪着妹妹玩儿。连母亲都常常笑话他,以往从没见他这般的孝顺。菡萏话说虽慢,认人却是不差,总是能在人群中一眼认出他来。话都说不清的奶乎乎的小团子已经会扯着他的衣袖了,嘴里含糊嚷嚷“阿兄、阿兄。”后来,菡萏开始展现顽皮的一面,成日嚷嚷:“要阿兄背,要骑大马。”常祯对她幼年时期的记忆也到此为止了。四周喜庆的颜色刺的常祯眼眶发酸,他与来迎亲的那人双眸对上。那人身量直挺,身上喜袍惹眼,一双深眸剔透凌冽,与常祯对视片刻旋即便移开视线,落在常祯肩膀上的小脑袋上。“珑月。”隔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嘈杂纷乱的声音,小姑娘还是一下子就听见兄长在唤她。珑月连忙伸手扯开珠帘,却被身前的常祯阻止。“这可不能看!”有什么晚上不能回去慢慢看?珑月被常祯骂了,悻悻然不敢再动手,面上珠帘细密,几乎挡住了她所有视线。不过她也能沿着珠帘下摆细小缝隙,看到不远处长身玉立的新郎——的靴子。她虽看不见,却听得见。耳边充着女眷们毫不吝啬的惊叹赞美,甚至不掩饰的抽气声。以往众人爱护颜面,便是惊叹于男子容貌也万万不敢面露出来。如今这日却不这般,喜庆的日子人们胆子皆是大了几分,且此处送亲的人多嘈杂,谁也不知是谁说的,一个个皆以打趣新郎的方式偷偷七嘴八舌。“真是好生俊俏的新郎.......”“老身虚活了七十岁,也没见过如此俊俏的后生啊,还是亲王,新娘子当真是好福气。”“新郎身量怎生那般高?脸生的又白又俊......”又有人挥着帕子道:“新郎身上穿的喜袍真显得人俊,年尾我家小儿子也成婚,到时候给他也做一个这般样式的穿,我那儿子也生的好看,定然也不差分毫的。”众人:...........四周都在奏乐,新郎新娘在门庭前拜别女方双亲。李氏便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送女出嫁的母亲。她端坐正堂之上,静静望着门庭外的一对璧人。常府与燕王府鲜少来往,平日里更是有几分避讳,李氏虽为燕王岳母,却也与这等年轻的亲王鲜少相见。如今这日,她才得以仔细观详起菡萏要嫁的这位郎婿来。“菡萏年幼,望王爷多让着她些,惟愿你二人日后和和美美。”李氏隔着人群,眼眶微红,终是送出祝福。霞光映照在廊下新郎玉雕一般俊美的侧颜,他眉眼缱绻,朝着堂上常岱与李氏承诺。“泰山泰水安心,小婿必不相负。”拜别父母,珑月便被常祯背着入了婚辇。喜帘喜扇一层层落下,掩住外头金灿灿的天光,珑月便也没什么顾忌,想亲眼瞧瞧队伍前骑着高头大马的俊俏新郎。却不想逃过了常祯还有轿外随性的一众丫鬟喜嬷嬷们。丫鬟们将她这个不守规矩的新娘往轿子里捉。喜嬷嬷鲜红的发紫的口脂,掩唇轻笑,“新娘子别急,今夜入洞房再慢慢看!”...之后的一切,珑月都格外迷糊,她入了王府便被丫鬟们搀回喜房。郗珣如今只怕还在前院招待客人。锦思跑来给她送了食盒,打开食盒里头盛着热腾腾的三脆羹,另有一叠糯黄的栗糕,红糖麻团。初春时节仍有些凉意,这些菜却仍冒着热气。“王爷在前厅喝酒,被许多人劝酒,只怕是要晚些时候才能来,姑娘您先吃些垫垫肚子。”这副架势倒是叫喜房里从外边请来的全福嬷嬷们惊叹起来。“哎呦.....这满脸的妆,王妃娘娘如今可不兴吃啊,等会儿口脂吃了,又要重补,且如今移开喜床只怕也不吉利。”锦思替主子将挡眼的面帘往耳后挽去,一面吩咐人抬着一方黑漆案几来,笑说:“那就不离开喜床,叫姑娘就坐在喜床上吃,如何也不能饿着姑娘。”珑月眼前少了面帘遮挡清亮了几分,她这才能仔细瞧着置身的喜房。室内四周红烛高照,周身层层叠叠的鲜红帘帐,金银线绣的百子千孙帐,触目望去福扇皆贴着囍字。红烛映透着层层叠叠红帐,蔓地的红锦丝毯,只觉得苍穹都氤氲上了这份喜庆。珑月上一回用餐还是在常府,李鸾趁着前院迎亲的功夫给她塞了一块桂花糕。她动了动手袖,将袖边往上卷了两圈,便举着汤勺勺起一个沾满了红糖的麻团,一口咬下。珑月喝了一盏热汤,只觉得唇齿生津,满身都暖呼呼的,如今又咬下糯软的麻团,忍不住夸赞,声音比她嘴里的麻团都要软糯:“好甜呀。”她话音方落,新郎便从外室踏步而来。他远远便听见小孩儿糯软的腔调,倏然间眉眼氤氲起了笑,一身红袍果真衬的他面若冠玉,叫着喜庆气氛一染,竟隐隐生出些靡丽癫狂来。叫一屋子的嬷嬷丫鬟们都怔了片刻。新郎这般快就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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