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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节(1 / 1)

“偶像偶像,我给你背一段你的书吧!”“……”走得特别急的顾姿言停下脚步看向他,云绪对他露出一个大大的灿烂的笑,笑得见牙不见眼。顾姿言盯着他的笑看了几秒,说:“我从不给读者签名。”“对对对!这样会被他们看到,我们找个隐秘的地方偷偷签吧。”云绪非常善解人意地说。“……”在云绪难以阻挡的攻势下,真的难以阻挡,他都抱住顾姿言的胳膊红了眼眶,顾姿言只好答应给他签名。签名在顾姿言的车里进行,云绪自然也坐到了他的车里。他在顾姿言车里发现了一双女鞋,是一双非常大的高跟鞋。云绪愣了一下,又看向顾姿言的脚。他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问,顾姿言也什么都没说。那是他们的初次相见。让云绪开心的是,顾姿言不久后又被隔壁学校请过去了,他花了好大功夫去了隔壁学校,也是早早地在等待。又和上次一样让顾姿言给他签名。顾姿言无奈,“上次不是给你签了吗?”男生拿出一张照片,笑眯眯地递给他看。照片中是一个男生的卧室,不只是一整面墙的书架,卧室但凡有空隙的地方,都塞满了他的书。云绪说:“每天都是偶像这些书陪我入睡,我梦想是它们身上都有偶像的签名,不管偶像去哪里开讲座,我都要跟去要签名。”顾姿言看着那张照片沉默了许久。如云绪所说,顾姿言去外地大学开讲座时,他也跟着飞去。顾姿言每次都在他的车里给他签名,他的车里时常有一双女高跟鞋,鞋码很大,偶尔还会有一条很长的裙子。云绪每次都看到了,每次都是什么都不说不问,下一次还是会笑着出现在顾姿言面前。有一次不知道为什么,在他看向那双鞋时,顾姿言开口说:“那是我穿的,我喜欢穿女装。”说完他没立即抬头,等到签完名才抬起头,他以为他会在云绪眼里看到厌恶和异样,没想到他双眼放光,怔怔地看着顾姿言,“那、那得多好看啊!”云绪从小就爱看小说,各种题材都有涉猎,阅尽各种人设,女装大佬看过不只一个,而且都是很戳他的人物。就算在现实,他知道每个人都有穿衣自由,他尊重这种自由的权利,也尊重不同审美。更何况这是顾姿言了。顾姿言进一步跟他说了很多,他都是双眼放光的样子。那种光在他漂亮的桃花眼里透出来,格外晃人心神。从那以后,顾姿言再没在车里给他签名过了,他把他的家庭住址告诉了他,跟他说他以后想要签名,就带着书到他家,不用再背着那么多书各地跑了。云绪第一次去顾姿言家却没有带一本书。他笑着仰头看着顾姿言,背在身后的手一点点伸到他面前。白皙柔软的掌心里是三根口红。顾姿言怔愣地看向他。男生挠了挠下颌,脸有点红,不太好意地说:“我在商场挑了好几天,不知道你喜欢什么颜色,挑来挑去,最后选了这三根,不知道你喜……”他话还没说话,就被顾姿言拽进了房间。云绪想过自己的初吻,他思路清奇,关注点竟然是他的唇上会不会沾上口红。确实沾上了。那人唇上的口红还是他亲手涂上的。干枯玫瑰色在他们唇间辗转晕开。第76章 无限鬼人云绪和顾姿言在一起了。云绪慢慢知道顾姿言的很多事, 顾姿言从大学时就开始写作,从没想过朝九晚五天天面对同事的工作,因为他不是简单地喜欢穿女装, 已经到了变成严重的心理问题的程度, 超过四五个小时不穿就浑身难受, 脾气暴躁。他在家时一直穿着女装,和云绪在一起时, 最爱做的事就是让云绪给他穿女装。云绪觉得他很萌。最初给他穿裙子时, 云绪脸还会红,后来两人都喜欢上了这项活动。再后来, 允许刚给顾姿言换好女装就被他压在了身下。他们的恋爱浓烈而甜蜜, 云绪每天都觉得幸福得冒泡泡。他经常在顾姿言写作的时候,从后面抱住他,看其读者都不知道的剧情发展, 看着一个个人物在他手下诞生, 他时常觉得神奇, 想亲吻在键盘上快速敲击的手指。窗外大雪纷飞的时候, 顾姿言会在温暖的窗前抱着他给他讲他那些神奇迷人的灵感,讲着讲着, 他们会吻到一起, 一般是云绪主动, 难以抑制的。那时的顾姿言太迷人了。他觉得顾姿言是这个世界上最性感的人, 由内而外。有时候顾姿言需要一段不被打扰的时间, 云绪非常理解,作家在写作时需要安静地能深入思考的时间太正常了。云绪认为, 这段时间顾姿言一定是非常投入的, 因为每次再见时, 他在床上都会非常疯狂。每当出现这段时间时,云绪连一条信息都不敢给他发,怕打扰到他的思考,等到顾姿言给他发消息后,他才会来找顾姿言。有一次顾姿言闭关写作的时间实在太久了,云绪有点担心他,也非常想他,又不敢发消息分他心,于是一个人悄悄来顾姿言的家,打算在门外看看。顾姿言的书房正好对着门前的院子,说不定他还能看到他写作的身影,能看一眼也是好的。没想到,也有一个人和他一样去看顾姿言,那个人看起来也和他差不多大,可能也是个大学生。云绪是偷偷来的,没敢弄出动静,就在墙后面悄悄看着。那人似乎很犹豫,在顾姿言家门口来回踱步,过了好一会儿开始按门铃。云绪吓了一跳,忙躲起来。他以为顾姿言听到了,会出现,可是过了很久都只是按门铃的声音,声音越来越急促。即便这样,里面也没有一点动静。那个人急得开始大喊了。“顾姿言,你开门,我知道错了。”“顾姿言,你别不要我,我是真的喜欢全部的你。”“顾姿言!你再不开门,我直接在门口说了啊,你不怕被人知道吗!”云绪还没彻底反应过来不要他是什么意思,听到他要暴露顾姿言什么,忙上去捂着嘴把他拉走。在顾姿言家旁边的一个公园,两个人面面相觑,都说自己是顾姿言的男朋友。他们互瞪了一会儿,心平气和地谈了谈,心平气和的主要是那个人,他好像一点也不意外有云绪的出现。“你不会也是在顾姿言车里让他给你签名的读者吧?”一句话就堵住了云绪的所有话。那人摊手说:“好吧,其实我不能完全算是他的男朋友,他一定不会承认,在他心里我就是他的骨皮肉吧。”云绪感觉有什么在崩塌,他听说过骨皮肉,但他以为这只在摇滚圈里,他无法把这个词和作家放到一起,尤其是难以和顾姿言联系起来。“顾姿言有特殊癖好,所以他会有一个特殊的挑选方式。”“他从来不公开给读者签名,如果有非常喜欢他,喜欢到被拒绝也要跟上求他给签名的读者,他会把读者带到他的车里给签名,他车里有一双和他脚码数一样大的高跟鞋,如果读者表现出不介意,就过了第一关了。”“这一关就挑选出既对他喜欢得疯狂,又不介意他女装的读者,这即是他最想要的人。”简直一模一样,云绪想否认都否认不了。那人跟他讲了很多,走的时候问他:“你真是他男朋友吗?”云绪回答不出来,他们交往了,在一起了,他应该是他男朋友。可是,他都不知道他是不是顾姿言这段时间唯一交往的人,就像此时,他以为顾姿言正在家里潜心写作,而实际上并不是。这对云绪的打击之大,有如天崩地裂。他回学校就病了一场。顾姿言不只是他的爱人,还是他一直以来的偶像,是他学文的指路灯。他被背叛的不只是爱情,还有信仰。又过了几天,顾姿言给他发消息了,以往每到这种时候,他都会飞奔到顾姿言身边,这次他连消息都没回。消息不回,电话不接,顾姿言第二天直接来学校找他。不想在学校把这件事闹得太难看,云绪跟顾姿言说了分手,并把他知道的一切跟他说了。顾姿言被他的分手刺激到了,蛇一样盯着他说:“不能,我绝不同意。”云绪被他吓了一跳时,又见他哭了,他哭着,紧紧攥着他的手,说:“云绪,你知道我多喜欢你吗,我从没想到能遇到你这样的人,你是我的救赎,没有你我不知道该怎么继续生活。”为了挽留云绪,那天顾姿言红着眼把他的所有经历都告诉了云绪。顾姿言生活在一个家庭环境特别恶劣的家庭,他的爸爸妈妈都不喜欢他,他们都喜欢女人。在那个富丽堂皇的别墅里,他不仅见过爸爸跟别的女人在沙发上鬼混,还见过妈妈跟别的女人说她只爱女人,更离谱的是,有时候是同一个女人。他不知道最初是怎么样的,只知道从他有记忆起,他妈妈看起来就不喜欢他爸爸,但是他爸爸只要敢背叛婚姻,跟别的女人在一起,他妈妈就会用各种手段把那个女人抢回来。他们互相折磨,时常冷血,偶尔歇斯底里,但对他一如既往地熟视无睹。他也说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喜欢女装的,可能把沙发上的裙子藏起来,半夜又忍不住拿出来看时,等他意识到他要改正这一点时,已经严重到他不穿女装就坐立难安了。不是没想过改正,他找过好几个心理医生,可是都没用,渐渐他在心理医生的建议下,接受了这一癖好。完全接受后,这一问题反而好转了些,他也能穿着男装在外面待一段时间了。他的职业正好能满足他这一癖好,他穿着女装在家里写作,不影响任何人,任何人也不会打扰他。一开始他非常享受这种状态,但三年后,他的精神状态出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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