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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节(1 / 1)

因夏国为赈灾一事奔波,蒙阳便一直没有找到机会再与简玉衡一较高下。萧瑾差事人做事的时候可不管他是文官还是武将,只要脑子聪明灵活就使劲的给你安排活计,简玉衡恰好就是那个聪明的。蒙阳从一开始的战意凛然,到如今屡次邀战失败,已经渐渐没了斗志。他原想在燕京多留几日,看看后面还有没有机会,可司徒恭待不住了。开封府还等着他回去治理呢。另有迁都一事,也有一堆的繁琐事情等着他们,司徒恭这没多长时间在燕京耗着。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哪怕司徒恭不讨厌萧瑾,可终于到了该分别的时候。蒙阳也到底没能实现心愿。吃了夏国一个闷亏的关翰林同样憋屈,蒙阳好歹找到了人,对上了脸,他想找一开始那个小侍卫,找了这么多天却愣是没看见。后来有一回,夏国皇帝出门的时候跟前带了不少侍卫,关翰林想着这回他总算是能找到了吧,结果看过去的时候,好家伙,一个人他都不认得,且都长了一张大差不差的脸,一眼看去差不多,更别说认人了。这回不行还有下次,关翰林自己闷,也不忘安慰蒙阳:“下回肯定还有机会的。”蒙阳摇了摇头:“下回纵使再见,说不定也得战场上。”是敌是友都不好说呢,哪能随意比试?燕国大军启程那一日,萧瑾特意欢欢喜喜地前去相送。然而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司徒恭想到这些日子自己在萧瑾身上也悟到不少,一时也生了些许离愁别绪。今日一别,也不知何时才能相见,再见时又会是什么模样。萧瑾心里已经摩拳擦掌了,走了走了。终于走了。司徒恭他们早点走也挺好的,以后他们在,自己还份顾忌着面子,还施展不开呢!等司徒恭走了,他才能真正放开胳膊去治理燕京。第144章 人参 ◇◎东北有宝贝◎燕京渐渐淡出了蒙阳等人的视线。关翰林满腹忧愁:“临走前也没问出来那人到底叫什么名字, 可惜可惜。”蒙阳问:“怎么,还惦记着他?不过是个侍卫罢了。”关翰林心道你肯定不懂,毕竟当初你虽是平局也没输, 可他却输得极惨, 差点连胳膊都废了。那小侍卫随机应变的本事实在是高,让人既服又不服,以至于关翰林胳膊好了之后, 老是想跟他比划比划,最后却连人都找不到, 别提多让人心烦了。这人吧,最怕惦记了。一旦惦记上,便觉得从前那些对手都可有可无。关翰林脑中不止一次的复盘当日的比试, 他又信心,若是再来一次的话, 肯定不会失手。可世上偏偏没有如果,这也成为关翰林心中最大的遗憾了。关翰林只盼着,往后他们跟夏国还有交集,并非是在战场上的交集, 而是别的。若是可以, 她想跟那个侍卫堂堂正正的比一次。等下一回, 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输的那么狼狈。他得告诉所有人,他, 燕国的关翰林关将军, 还是一如既往的骁勇!关翰林因而问蒙阳:“咱们跟夏国往后还有合作的机会么?”蒙阳偷偷瞅了一眼前面一马当先的司徒恭, 高深莫测道:“这就得看咱们陛下的意思了。”关翰林嘿嘿一笑:“我看陛下同那为夏国小皇帝相处的倒是挺好。陛下性子独没有朋友, 若是真同夏国那位交上心了, 倒也不错。”蒙阳拍了他一下, 嫌弃道:“你以为陛下跟你似的,陛下心里装着雄图大业,哪有那么多闲心思交友?只怕这次回了开封府,就忘了夏国那群人什么模样了。”蒙阳说得信誓旦旦,司徒恭也觉得自己多半会忘。不过等抵达开封府、收拾齐国留下的那一堆烂摊子的时候,司徒恭却并未像之前那样干脆果决,一律斩首,而是不自觉的用了迂回战术,手段不知比从前温了多少。就连贺辞看了,也忍不住打趣:“陛下的性子倒是比从前好了许多。”司徒恭不信:“有么?”他怎么觉得一点没变了呢。贺辞煞有介事地点点头,不过司徒恭却并未放在心上。他如何处事,如何御下,一向不甚在意旁人的看法。是狠辣也好,温和也罢,全凭他的心意。司徒恭即便手段温和,那也依旧比萧瑾狠上十倍不止。雷霆之下,众人岂敢生乱?原先被押进大牢里头的齐国老臣,虽然没死,但也不比活着好到哪儿去。司徒恭勉强留了他们一条命,却也断了他们过好日子的念头,也绝了他们子孙后代入仕的念头。司徒恭是饶过他们,却并不放心这些人。比起齐国的后人,还是燕国人用着更为放心。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开封府在司徒恭的震慑下,几乎没有出什么纰漏。司徒恭也成功将都城从北边牵到了开封府。燕国皇廷改迁过来的都过来了,皇室中只剩下两支留守原来的旧地看守。把控中原之后,司徒恭便马不停蹄地开始操心农事。粮食、田产、税收,此三样才是司徒恭挥兵南下的关键所在。他不允许齐国在自己的治理下还比不得原来百无一用的齐国。无独有偶,萧瑾也在操心农事,且他的动作可比司徒恭要大多了。中原耕作已久,产量自不必说。萧瑾这边新得的山东、华北一带,也是精耕细作,久于农事,但是东北那边却少有人定居,因其东边还有频频作乱的高句丽。齐国尚在的时候,高句丽便不大安分,齐国时不时要派兵镇压,如此方才能保东北全境安宁。只是派了士兵驻守,仍然抵不过高句丽的不要脸,偷偷潜入齐国境内掠夺的行为时有发生,屡禁不止,也叫当地的百姓苦不堪言。托了他们的福,没有多少人愿意去那夷人众多且鸟不生蛋的苦寒之地。只是这并非萧瑾所愿。索性这次两国开战,萧瑾趁机赚了一笔不小的钱,他便将这笔钱用在了东北开荒一事上。他先是调了十万军队、拖家带口的驻扎在东北,这样做一则抵御外地入侵,告诉高句丽他们,东北这一带自今往后得归夏国管了,若再敢来犯,得先掂量掂量自己够不够份;二则,也是为了屯地,早日将这大片大片的荒地开垦出来。这么一大片沃土。若是不用来耕地,岂不是暴殄天物了?因为有了之前在两广开荒的经验,萧瑾派过来的这些士兵对这件事情并不抵触。东北虽比不得他们老家,但是朝廷给的待遇却极好,在那儿扎根九年十年,不说能在临安府买栋宅子,在燕京买宅子肯定是行的。富贵人家的不屑去,但家中贫寒的却求之不得。先前去两广带的士兵如今是什么样子,他们也早有耳闻。如今。这些人的日子过的可真不错,可两广他们是去不得了,这东北却是意外之喜,不得不把握住了。去了便是包吃包住,这点已经足够吸引人了。与此同时,萧瑾还又派了苏仿带队前往,发挥余热。两广一带已经成了体系,后头的事儿换个寻常人都能做,但是东北这边还没开始,需得找个专业的、镇得住场子的人来发号施令。巧了,苏仿就正合适。不过到底让人家两头忙活,萧瑾不仅给他提了三级,更许了不少封赏,看得冯慨之都眼热了:“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为圣上分忧本就是理所应当,上给他那么多东西又何必呢?这不是浪费么。”还不如给他呢,他还能替皇上分忧,日日说好话,哄皇上开心呢。萧瑾毫无顾忌地翻个白眼:“你怎么这么看不得苏大人?要不朕将这赏赐给你,你替苏大人前往东北指点农事,如何?”冯慨之吓得疯狂摇头。萧瑾见他知道怕了,又吓唬了一句:“往后再敢拿苏大人胡说八道,就把你也撵去辽中,同那高句丽做伴儿去!”冯慨之立马闭上嘴吧,得了,他还是少说两句吧。他已经是过期的御前红人了,比不得苏仿,如今正盛宠优渥呢。羡慕!嫉妒!浩浩荡荡地大军从燕京出发,直接前往辽东一带。这事儿燕京的百姓也一早听说了。辽东那地方,多少年了都是不毛之地,没有一丁点儿好起来的意思。齐国百姓大都抵触那个地方。可萧瑾股动人的法子却高明得很,实在让人无法不心动。除了给房还给衣裳,甚至还给粮种借农具,这……这天大好消息,把燕京城的百姓都砸的不轻,就连上东一带的贫苦百姓也仿佛云里雾里,理不清头绪。这条件诱人是挺诱人的,可就是太好了点,好到他们不知真假,不敢亲信。万一是假的呢?万一夏国那边就是故意骗他们去的呢?夏国就算丰收了,也未必能匀得出那么多的粮种吧?待会儿若是拿不出来,夏国朝廷面上无光准备发落人的时候,他们是不是得先请罪?真是请罪的话,那他们岂不是羊入虎口了?……罢了罢了,还是再多等等吧。看看效果的朝廷究竟想干什么?萧瑾本以为会有大批的人赶着来报名,结果一连等了三天都是反响平平。萧瑾这才坐不住了,差人出去打听了一番,放才知道原来是自己开出的条件太好了,以至于众人保着怀疑的态度。萧瑾实在无语,难道这年头稍微对百姓他们好一些都不行了?强行逼他们去肯定是不行的,反而会引起动荡,只有他们自个儿心甘情愿的去,事情才有戏。没办法,萧瑾只好祭出了大招。不出一日,燕京城乃至山东一带,忽然流传了一个牵动无数人心弦的消息:有人在辽东挖到了一颗千年人参,都快长成人形了,珍贵异常。只这一颗便价值千金,可保下半辈子富贵无虞!作者有话说:萧瑾:种地养参两不误!第145章 迁徙 ◇◎忽悠大法真好使◎这事一经传开, 立马闹得沸沸扬扬。包括燕京城在内,所有人都在讨论那位格外幸运又格外神秘的采参人。这故事并非空穴来风,因故事中那主人公姓甚名谁、家住何方、靠什么营生, 说一一说了清楚, 也可查证。后又有些人跳出来,道自己与那故事中的某某认得,在何处见过面, 又谈及他如今得了这笔意外之财后如何富贵,总之——如今百姓中间就没有不羡慕这个人的。世人爱财, 这是人尽皆知的,哪怕像萧瑾这样坐拥一国的皇帝也会因为银钱不够而烦恼,更不必说一文钱掰成两文钱话的普通百姓了。有那些爱冒险的, 已经借着官府召人开荒辽东一带的风,早早地就报名去了, 携家带口的想要去发一笔财。不是他们想要阖家都去,而是官府说了,只有阖家过去,才会给送房子跟开荒的农具。哪怕到时候发不了财, 他们也不吃亏, 去了那儿怎么着都有房子住, 有地耕种,虽然地方贫苦了些, 房子也不会是什么好房子, 但是好歹有个盼头。最大的盼头, 就数那野人参了。还有些谨慎的, 抱着安土重迁的念头, 既想要人参, 又不肯抛弃故土,最后多方打听,才得知辽东一带的许多山上确实长着不少野人参,只是不好挖。还有便是,那地方水土适合种人参,若是家种,同样能养得好。这当然也是萧瑾散布出去的。东北那一块的确有野山参,但是萧瑾也不打算让人过度开采。眼下是不得已拿这个当作噱头把人给引过去,等一年之后,他就准备彻底禁止百姓上山采摘人参。不是萧瑾小气,野山参这玩意儿不是随随便便就能长出来的,若是全都进山采,要不了多久便会被采得精光,等三五年后灭绝了,他哭都不知道找谁哭去。那地方适合种人参也不是诓他们的,等他们到了时自然会明白。但人参也不是谁都能种的,说来说去,最保险的还要数种地。要是都给他去种地,那自然最好了。半月中,一批又一批人被这人参给迷住了眼,选择去东北闯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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