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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节(1 / 1)

好一会儿过去,饶束转了转眼睛,从侧边的镜子里去看他,发现他果然垂下了眼睫,一脸恬静。她还发现,张修的侧颜竟然完全可以归为女生的那一类。弧度柔和,碎发服帖,他闭着眼睛的时候,纯良无害,像个迷路的小男孩。总之,与她曾经想象过的恋人南辕北辙。饶束小时候一直以为自己会跟一个力量型的伴侣恋爱甚至结婚。就,那种粗犷型的……想到这里,她小声虚咳了两下,“张修,张修?”他不动,“你好吵。”饶束无奈,“困的话就去床上睡,站在这里会着凉的。”“嗯…”他还闭着眼睛,从喉间哼出一个音节。“嗯?那就起来呀,”饶束侧头,短发擦过他的脸颊,“我跟你说,我背不动你的。”他翘起唇角,浅笑,“你怎么知道?你都没试过。”“……”两分钟过后,二楼廊道里。某人断断续续的声音在回荡着,非常艰难。“我要改变、我之前的、猜测,你,你……可能比我稍微重一点,哇靠啊,你明明看起来像个竹竿啊,怎么这么沉!这太不科学了!”趴在她背上的少年神情慵懒,双臂松松地环着她脖颈。那一双长腿宛如棉花一般,一点劲都没使,全程让她驮着走,并且他还丝毫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妥。“饶竹笋呀,地里黄呀;十九岁呀,遇上张呀…”张修在她耳边用不成调的曲子唱,还故意换了个略显稚嫩的声音。“他帅啊,他好啊;跟着张呀,最好过呀;不怕他呀,娶媳妇呀…”“停停停!”饶束听得冷汗涔流,“你这是在唱什么?”背上的少年笑得停不下来,额角蹭着她的颈窝。他恢复了正常的声音,说:“或许这可以当做…我们的定情之歌?”“……”饶束猛地提起一口气,顿时又笑得泄气,“什么鬼啦!”他在她耳边吹了吹气,强调:“你听着,本人也许会变穷,也许会变坏,但才情与智商绝不倒退,歌词随便改改就能升华原作。”“行了行了,”饶束打断他的话,抖抖鸡皮疙瘩,“明明就很难听呀……”张修笑了笑,没再出声,眸光沉静,垂下眼睑。从这个角度,他终于窥见了她脖颈上那根细细的银链吊着的东西是什么了。约莫是一块玉。颈项配饰这方面,她倒是跟他品味相近。她的喘气声毫不掩饰,呼噜呼噜的,又吵又夸张。她驮着他往卧室的方向走去,偶尔停下来,偶尔扶一下墙壁。张修突然很想给她塞耳机,但手机和耳机都不在身边。于是他看着她的侧脸,问:“平时有恰巧听过 selena gomez 的 love you like a love song 吗?”“这个啊,”饶束想了想,努力搜寻自己的曲库,“中间是不是有这样一句的……”她清了清嗓子,小声唱,“i i love you like a love song baby/ i i love you like a love song baby……”“……”张修又一次被她的歌喉震惊到了。他笑着,在她脸颊亲了一下。饶束立刻收声,红着脸假装不害羞,继续驮着他走。而他笑得愈加开怀,在她颈窝蹭来蹭去,格外孩子气。“你别蹭了,很痒……”她越这么说,他就越是狠狠地蹭了几下,短碎发微微刺痛着她。“别想着把我扔在地上,我勾着你的脖子呢。”张修道破她心中所想,用一种令人想痛揍他一顿的得意语气。说完了,他又凑过去,在她眉梢吻了一下。不等她反应,张修开始用自己的节奏唱那首歌,边唱边故意朝她耳廓吹气。“there is no way to describe what you do to me.”“you just do to me what you do.”“and it feels like i ha.ve been rescued.”“i ha.ve been set free.”“i am hyptonized by your destiny~”“you are magical~ lyrical~ beautiful~”“you are ~ i want you to know baby~~”连她的耳垂,都被他唤醒。由白净,变绯红。3翌日,两间卧室的主人都跳过了上午这个环节,直接睡到中午才醒来。都很累,也都在很累之后放松了,所以睡得很沉。十一点三十五分,饶束在朦胧中瞄了一眼桌上的闹钟,怔了一会儿,睁大眼睛再看一眼,然后立刻以弹簧回弹的速度从床上跳下来。“我的天呐!破纪录了!”她手忙脚乱,一通乱走,走了足足一分钟才想起来自己应该先干什么。洗漱,换衣服,整理床被。做完这一切,她才打开房门,站在对面卧室门口,敲着张修的房门。“起床啦!你醒了没!你没吃早餐你知道吗!”敲门声打破了卧室里的宁静,张修翻了个身,睫毛掀起。敲门声还在继续,他坐起身,披上睡袍。饶束再抬起手敲门的时候,门被人从里面打开。他歪着身子依靠在门框上,“希望你已经准备好了一个恰当的理由来解释你为何赖床。”“啊?”开头就是这么一句,她招架不住,“你不也赖床了吗?我起得比你早了呀,这不是正在叫醒你么?”“你本该在清晨七点前照顾好我的早餐。”“这个……”饶束移开视线,摸了摸额角。合同上还他妈真有这么一条!张修笑得不着痕迹,适时提出条件:“罚你每天熬一次罗宋汤。”她“哦”了一声,好像也并不是很苛刻的要求,挺简单的。她欣然应允。于是,在去纽约的前几天,宅院里每天中午都会飘出一种又酸又香的罗宋汤气味。饶束拒绝把关于番茄的秘诀告诉张修,他后来也没再问了,只是仍然任性又大爷地享受着她的伺候。饶束总是一边帮他盛汤,一边小声嚷嚷:“你好懒哦,好懒好懒,真的太懒了!”张修则总是在她趴在沙发上玩益智游戏的时候,突然出现,说:“啧,你好笨。”一日三餐,她准时准点地叫他吃饭,但该过程常常充满困难。因为张修是个食欲为负数的人,感觉不到饿之前,他通常都很抗拒进食,除了果醋和一些酸溜溜的小食品。所以饶束总得费上九牛二虎之力才能把他拉到餐桌前,每一次她都气呼呼:“我宣布,你根本不足三岁!”有时他会盯着桌上的菜色,蹙眉说:“我不吃那个,还有这个,另外一个也是。”“……”她无语望天。姜、蒜、洋葱、甜食、动物内脏,全都是他看见了就绕道走的东西。辛辣的,上火的,粗糙的,难消化的,则是他那脆弱的胃部所无法承受的东西。又还天生偏向素食主义,虽不是不能吃荤,但他每次碰肉食的时候都显得很不情愿,能磨蹭足足半小时。有一次,饶束实在没忍住,便问他:“张修,你家里人到底是怎样把你拉扯大的啊?”他正在挑着面条里的肉沫,语气平淡:“我更倾向于…我是独自长大的。”饶束皱皱眉,“我记得你说过,你不是独生子来着。”他“嗯”了一声,“与此同时,我是孤儿。”她手上的动作顿了顿,“对不起呀,我……”“为什么要对不起?”他抬眸。她低下头继续吃东西,声音含糊不清:“反正就是对不起。”“愚蠢。”他笑了一下,“不到生命尽头,我是不会被孤儿这个身份困在某种自悲自怜的认知里头的。”饶束重新抬起头去看他,“我……懂了。”张修挑起两根面条,轻点下巴:“很好。除此之外,我还希望,你能记住这句话。”“啊?”她眼巴巴地望了他很久,但他没再解释更多。饶束一直没想明白,他为什么要她记住那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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