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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1 / 1)

易逍说,“好像的确有传言说他喜欢男人,不过这个也做不得准。圈子里的传言,就没谁是笔直的。”说着,看了叶琮一眼,“琮少的消息肯定最准。”叶琮说,“问我,我可不知道。我关注这个做什么嘛。易哥,你投资这方面生意的,比我们肯定知道得多,娱乐圈乱,和这个圈子扯上关系,对我没什么好处。”夏榛心里感觉怪怪的,盯着那大的屏幕上的庄籍,替庄籍说话道,“贺嘉你看谁都像gay,是不是因为被你那个妹妹说多了。”他那个妹妹,现在才小学毕业,但小女孩儿早熟得让人叹为观止,看这个是攻,看那个是受,让人不胜其扰,但贺嘉把她宠上了天,简直到妹妹说什么是什么的地步,夏榛是看不上的,但没法子,别人家的妹妹,轮不到他来管,再说,他自家的弟弟,他都管不住呢。夏榛心里感觉实在矛盾,明明他喜欢庄籍,也希望庄籍喜欢自己,但是,他却不会愿意别人说庄籍是gay,因为这个词在这一群人里,是被他们当成贬义词的,娱乐圈里的gay,更是被有些人嘲笑贬低侮辱得比靠身体上位的艳星还厉害。他心里不希望任何人说庄籍的坏话,那种调笑侮辱之词,他就更受不了了。贺嘉却不知道夏榛的那婉转心思,直言直语,说,“一个大老爷们,像庄籍那么吹毛求屁的,不是gay才怪了。以前在你家的时候,我不过是在他的鞋子上踩了一脚,他居然转身就走了,简直让人莫名其妙,老子现在还记得他当时那个嫌弃我的样子,反正这人老子看不上。”夏榛则道,“你故意去踩人一脚,还有理了呀。当时害得我都不好做人。”夏榛也记得当时的事,那时候还是高一或者高二,夏榛不知道贺嘉到他家了,带了庄籍回去作客,贺嘉是个好捉弄人的,故意整庄籍,庄籍那时候不像现在这么爱笑,总给人一种忧愁的感觉,于是贺嘉越发整他,还故意踩了他的脚,庄籍开始还没说什么,之后转身就走了,连招呼也没和夏榛打一个。贺嘉道,“你别说我,反正人和人相交,第一眼的感觉是很重要的,我第一眼就不喜欢他。”叶琮慢条斯理说他,“你这又不是相亲,还讲究第一眼的缘分吗。而且,你刚才用错成语了,是吹毛求疵,不是求屁,你嘴里,什么都是屁。”贺嘉嗤笑一声,道,“我才不像你那么不自由,我想找女人,随便找,才不会像你那样相亲。还有,你不要在我面前炫耀成语了,我知道你比较行,行了吧,大哥。”又对夏榛强调了一遍,“我对庄籍不感冒,再说,娱乐圈里,不过是外表光鲜,被捧成偶像受人追捧,其实既累且穷,大多心思不正,为上位不择手段,内里肮脏。我认识一个人,被他睡过的女星,没有上百,也有几十了,还是人自己送上门的,可见这些人,啧啧……夏榛,往你身上扑的女星也不是没有,其实那个圈子里的男人,也好不到哪里去,被富婆包养的,或者直接陪男人卖屁股的,多得很。你让表哥讲给你听,他能说三天三夜。当然,庄籍也好不到哪里去,再说,他就知道装b,骗一骗小女孩而已。”夏榛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贺嘉他们还算说得比较客气的,有些没品,只是有钱的,不过是把陪了他们的女星当成妓/女一样,既享受生理上的快感,心理上又要鄙夷辱骂她们。夏榛最后道,“好了,不要说了。庄籍是我朋友,别人怎么想他,我或者管不着,要是管得着,我不能让朋友受到侮辱。你们别在我面前说他坏话。”贺嘉道,“就你还当人是朋友,他红了之后不是根本就没联系过你吗。这种人,就是忘恩负义的。”夏榛沉着脸没答,叶琮说贺嘉道,“好了,好了,朋友的朋友,虽然不一定是朋友,但也要给面子嘛。”又用眼神示意贺嘉不要再乱说了,不然夏榛都要郁闷死了。这里易逍是年纪最大的,不过他在另外三个公子哥面前,是家底最薄的,最初全靠贺家支持,才有了如今的事业。所以他是要由另外几个玩好的,此时他便说,“其实娱乐圈乱归乱,也有洁身自好的。不过,你们要是想见谁,我都可以试着给搭上线。”贺嘉年轻气盛,口无遮拦,叶琮明明说过他了,他却依然道,“表哥,那你约庄籍,看他会不会出来陪客,多少钱可以睡他一晚。”夏榛瞥了他一眼,这次居然没有和他生气。易逍是有一个文化公司的,而且投资影视城,且他关系广路子多,娱乐圈里不少人要靠他,所以会买他的账。易逍当然知道贺嘉的个性,这位少爷,现在完全是咄咄逼人,和庄籍杠上了,要是真这么干,那是把夏榛完全得罪了。易逍于是就开了个玩笑,道,“之前有人在一个大佬面前拍胸脯,说,娱乐圈的明星,无论男女,无论多大的婉儿,只要你想睡,我都能给你找来。即使是xxx,xx,都不例外。”说到这里,易逍就大笑了,“你们知道这位大佬说了谁?”夏榛对这种玩笑一向敬谢不敏,看了他一眼,就把目光转到屏幕上的庄籍身上去了。贺嘉被勾起了兴致,“谁啊。赵本山吗。”叶琮则是聪明绝顶,领会了精神,摇摇头道,“这种笑话,不能乱说。”易逍揭了秘,说了一个名字,又道,“那人自己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叶琮听完苦笑了一声,贺嘉则是震惊地瞪大了眼,道,“这是大话说得伤了舌头了吧。要是他真敢去找,诛九族啊,不,要诛十族。”夏榛还是那副面无表情的样子。易逍于是就道,“所以说,那种说谁都能找来的人,只是在吹牛皮,我是不会讲这种话的。认识圈子里的人多,那些肮脏事的确见得多了,但也不是每个人都那样,洁身自好的还是有不少的,当然,那种觉得娱乐圈的美女帅哥都能睡的,那也不过是如刚才那个说大话的人一样,让人觉得好笑罢了。”易逍毕竟多吃了几年米,又是自己奋斗事业的,比起纯粹的二世祖贺嘉会处事太多。易逍虽然没有直接说庄籍如何,但却让夏榛的心情变好了。每个圈子里都是有各样人,不能一竿子打死,他此时则愿意相信,庄籍是洁身自好比较好的,虽然他三叔在他面前说庄籍床上风情的话还在他脑子里回响,但他觉得所谓信任,就是要先不怀疑。1414、第 14 章 ...第十四章几人先是打球,之后又吃饭,然后易逍先走了,夏榛也忙,招待叶琮和贺嘉去他家住。贺嘉是无所事事的,当然就跟去了。夏榛将自己最好的车给了叶琮,又把黑卡给他刷,家里随便他和贺嘉折腾,他又对贺嘉交代,“你替我好好陪叶琮玩一玩吧。”叶琮家世原因,所以为人沉默谨慎,行止有度,心中矜傲,面上却看不出棱角,办事利落,君子重诺,一言既出,从来不是空话。所以他这种人,对一般人,是不会过多接近的,夏榛要是不自己亲自陪着他,就要找他认可的人陪他玩,不能随便找人陪他。贺嘉虽然之前一直在打击夏榛,说庄籍的坏话,但他和夏榛,是不会由此产生矛盾的,之后就乐意之至地住夏榛家,和叶琮打成一片,带他四处玩,反正全花夏榛的,他是一点都不心疼。他自己家里虽然有钱,但他一直闲着,每个月从家里拿零花,花多了还要挨老妈的骂,二十大几的人了,经济不独立,被老妈管着,还是个妹奴,在家最没人权,还是夏榛这里让他觉得自在,再说,叶琮虽然是个闷葫芦,但有种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感觉,和他一起玩,自在而且好玩。贺嘉也就乐得担任了陪客这个职务。夏榛家,是指他在世纪清华里的高层楼房,他的商业资料也在里面,不过对贺嘉和叶琮却没有任何防备,可见信任。夏榛心里装着庄籍的事,又去z城出差了。在飞机上时,他问旁边的助理林书楷,“你有用微博吗?”林助理感觉诧异,但还是回答道,“呃,有用的。不过没有在微博上发布过任何关于公司的事,也没有用公司职务注册,只是一个自己看看别人微博的小号而已。”夏榛道,“哦。你给我说说怎么用。”“……”林助理在惊了一下之后,开始给夏榛讲怎么用微博,于是下了飞机之后,夏榛的手机上装了微博软件,他起了个名字,叫“一粒榛子”,关注了庄籍。z城有夏氏集团的一个很大的分部,夏榛经常过来,所以夏榛在这里有一套自己的别墅,坐车去别墅的时候,他就把微博用熟了,而且把庄籍发的微博都看了。庄籍发的微博不多,有时候一个月才发两三条,有时候比较多,一个月有十几条,里面大多是转载,还有就是声援朋友帮打广告的,只有很少一部分是关于他自己的,例如在拍什么戏,剧组里的一点趣事,或者是一张风景图……从微博上就可以看出,他现在和当年的确有了很大不同,他当年话少且锋锐,容易得罪人,现在却句句圆融,没有任何尖刺。不过,上次两人闹矛盾,庄籍说的话,倒又显出他的本性来了,让人答无可答,十分锋锐。看这些微博,夏榛倒是开心的,只是庄籍最新发的那两条,让他心里犯堵。这两条自然是庄籍求教厨艺和晒孟璃厨艺的微博。夏榛在一阵思索之后,决定给庄籍打电话探一下口风。当然,其实也可以让易逍去问内部消息的,只是,夏榛不想让别人去问,那样不免会在别人面前暴露他对庄籍的心思。而夏榛此时还无意让外人知道。夏榛到住处之后,稍稍收拾一下就去公司开会去了,一直忙到晚上才回。洗过澡,夏榛端了一杯羊奶喝,坐在窗户边上,握着手机总算给庄籍拨了电话。他又期待又紧张,但庄籍居然没有接。夏榛又是生气又是失望,断了之后又拨了一遍,但庄籍依然没接。夏榛这下和庄籍杠上了,非要拨通不可,其实他知道,应该是手机没在庄籍手边。拨到第五次,庄籍才接了,背景声音嘈杂,庄籍声音低沉磁性,像是含情脉脉,但夏榛知道他是喝酒喝多了,所以有些含糊。庄籍说,“夏榛?”夏榛道,“你在哪里,给你打了好几遍电话,你都没接。”背景的嘈杂声音变得小了,庄籍的声音也大了一些,“哦,不好意思,刚才没听到。”夏榛抱怨道,“你在喝酒吗?”“嗯。”庄籍应了一声,道,“是的。和一些朋友在一起。”夏榛问,“什么朋友?”问完就知道自己管得太多,而且这么咄咄逼人,简直像是审问,是很惹人厌烦的,但他忍不住就那么问了。庄籍果真沉默了,没有应他,过了一会儿才说,“你这是警察调查吗。是导演监制还有几个艺人朋友。你要不要知道他们的名字和家庭情况?”庄籍的讥讽却没让夏榛生气,他说,“不好意思。我刚才只是随口问了一下,不是要管你。”庄籍也觉得自己失了涵养,道,“没什么。”说到这里,两人都沉默了,不知道该怎么继续话题,其实庄籍应该就上次云枚的事对夏榛道谢,但他不想说关于云枚的话题,好半天才问了一句,“你回s城了吗?”夏榛道,“在z城出差,要过几天才回去。”庄籍“哦”了一声,又卡上了。在圈子里摸爬滚打这么几年,他在人前也是长袖善舞的人了,而且其实也有很多话可以和夏榛说,但对着夏榛,他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于是夏榛打破了沉默,说了一句,“上次不是说要请我吃饭吗。还算数吗?”庄籍赶紧应了,“当然。我又不是那种只是说说的人。你回来了,我请你。”夏榛便道,“我看了你的微博,你现在还自己下厨吗,你做给我吃吧,记得高中时候去你家做客,都是你下厨做饭,我现在还记得你做的蛋炒饭的味道。”说完夏榛有点紧张,怕被庄籍拒绝。在夏榛记忆里,庄籍厨艺是不错的,他吃过他做的各种炒饭,还有炒小菜。夏榛从小锦衣玉食,但各种美食吃多了,却也并不觉得庄籍做的不好。反而觉得庄籍做的菜不同一般,那种味道,不是用美味来形容的,是特别。现在想来,那已经不是菜色的味道,而是一种回忆回味眷恋了。想到他做的菜,就会想到庄籍家里那个很小的厨房,庄籍系着围裙站在里面,手脚麻利地切菜和炒菜,而他站在厨房门口,看到庄籍在光线里,神色柔和,眉眼上的笑意,温暖清澈;还有庄籍家的小餐桌,上面是格子桌布……庄籍没有找借口拒绝他,而是说道,“我现在厨艺可没有以前那么好了,要是你不嫌弃,我最近有空,做给你吃呗。正好为我省了一笔。不然要请你去吃大餐,一瓶酒够我心疼的,你在我家,正好喝我自己泡的梅子酒。”夏榛找回了和庄籍说话的轻松愉悦感觉,道,“行啊。梅子酒不错。其实我那里有几瓶好酒,到时候带去给你。不过,嗜酒不好,你和朋友聚会,也不要多喝。”庄籍说,“你要成养身大师了。你自己做得到你的那些要求不。”夏榛笑道,“自己做不到的,督促别人做到,成就感更大些。”庄籍说,“没发现你是爱管别人闲事的嘛。”夏榛说,“我也就说说你而已。”说完觉得自己是不是说得太随便了,交浅言深,当然不能用这个词来形容,他和庄籍交情本来就不一般,但刚才那话,却有轻佻之嫌。而且庄籍也果真又沉默了。夏榛只好转移话题,将自己想问的话问出来了,“我看到你交女朋友了,她是叫孟璃吗,什么时候介绍给我认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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