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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节(1 / 1)

——不是出一件事就跟和尚或者道士有关,而是这年代和尚庙实在是太多太多, 又兼具客栈功能,且和尚庙又不像是城中的真客栈一般需要来客出具官票路引。另外僧道的信仰极其普遍,上结交权贵下传教于黎民, 江湖百业无所不交, 出入内室不会被主人防备忌讳。其实看着年代的风月书就知道, 十有八九会有金杖大和尚与姨太太私通,或者粉面小道士勾引世家公子之类的剧情,涉及尼姑和坤道的艳俗文章更是多不胜数。藏污纳垢已经不是稀奇事,可正儿八经修行的人也是众多的, 卢斯上回碰见的不就是和尚庙的大和尚们倒霉被破了脏水吗。不过, 如今这位知客僧,言谈里虽然没有忌讳事,表情也一如既往的庄重,但就凭他说的话, 看来也不是什么好人。而且,那几位举子继续住在这里,看来也并非简单的寻一个寻常落户之地,而是另有隐情啊。决定了明日过来捉人,卢斯告了别就要走人,谁知道到了大殿,竟然又碰见了魏韬琇。不过,这时候魏韬琇身边多了个人,是个青衣的举子,年纪比魏韬琇年轻了一些,身高也比魏韬琇高很多——魏韬琇是真矮,目测一米五三上下——含情脉脉的站在魏韬琇身边,与他谈笑。魏韬琇看见卢斯,眼神一亮,那举子也看见卢斯了,皱了皱眉眉,有些戒备。卢斯去装作没看见两人,径自等小沙弥取了他的骡子来,下山去了。到了山下,确定无人,卢斯勒住骡子,朝着和尚庙的方向呸了一声:“这他娘的跑到和尚庙来开后宫,老子也是见识到了!”实在不吐不快的吐了这一句,卢斯催动骡子,回开阳去了。“让和尚给他……牵线?”冯铮听卢斯回来一通讲述,也是觉得见了世面了,即便过去碰见过变成了淫窟的和尚庙,但这种的也太过匪夷所思了些。“应该也不是全寺庙的和尚都成了他的老鸨子,因为那住的地方,不只是书生,还有其他人。但那两个书生连周兄都能知道,怕是魏韬琇最有名的情人了,暗地里的该是也不少。”冯铮点头:“可是你若是带人将人拘回来,要用什么理由?对方毕竟没杀人,没放火,即便在和尚庙里养了一群人,但也是……怎么?”卢斯捏着冯铮的小巴:“小哥哥心善,你忘了我跟你说了我之前在路上跟魏韬琇碰面的事情了?”冯铮顿了一下,卢斯的讲述里,那魏韬琇表面上是还算有礼,可言谈间都在显示自身身份地位,尤其是他那下人,说话都够得上是隐含威胁了,会在外头这么说话的,八成不是头一次。“你觉得……魏韬琇的这个‘后宫’里,有硬来的?可若是如此,怎么会到现在外头一点风声都没有?”“已经知道的魏韬琇的三个情人,铮哥说,他们有什么共同点?”“都是文人……都是屡试不第的文人!”冯铮瞪大了眼睛,“你怀疑,这里头有魏韬琇的手笔,但他有那个能耐影响科举吗?”“想让人考不中,是很容易的一件事。咱俩怎么说也帮着布置过考场,还在考场里巡视过,拉肚子,染了风寒,考前睡不好,笔墨砚台出了问题……”“可那些举子也并非蠢货,这么明显的事情,能察觉不出来是谁做的?只要有一个闹出来,那岂不就是……”“确实……”卢斯点点头,“不过还是要抓,就说无常司搜捕江洋大盗!他们最多就是个举人,没有进士,抓进来,一个说了,其他的就好办了!”“不行。”冯铮摇头,“师弟,你过去办案子用的手段,我都依你,但现在你手上握的证据,即便确实都是真的,但无论那知客僧还是魏韬琇做的事情,也都是在品德上无耻,于法理上,却并未有碍。你不能随便罗织罪名,就把人捉来。”冯铮坐得直直的,对卢斯正色道:“现在,你有些过了,太过肆无忌惮,想怎么做怎么做。如今魏韬琇是真的在私德上有亏,你这么做还有那么几分说得过去。若是下一回遇到个被诬陷的好人,而你也因为先入为主以为这人有罪,肆意行事,那会造成什么结果?你得知道,大多数寻常人面对官员、牢狱与刑具的时候,都会吓得六神无主,咱们还食谷县的时候,不也见过好人吓得瑟瑟发抖,问什么都答应的吗?”“我……”卢斯一开始还真有点不服气,觉得冯铮的想法有些迂腐,他自认为自己选择了一个最直接,最快速的方法,解决问题,可是渐渐的,他就有点背后冒汗了。因为冯铮说得没错,不是所有事情,都能走捷径的。尤其是查案子,即便亲眼所见,却也不一定是真凶,更何况如今所掌握的种种,无不是耳听而来的呢?而且,如果他这次这么做了,下次怕是也会这么干,一次两次……披着官皮的和江湖人的区别,不就是当官的要遵守规则,而侠以武犯禁吗?原先的宫衙怎么毁的?他难道要让一手带出来的无常司也被自己亲手毁掉吗?“师兄,我错了。”卢斯站起来,对着冯铮恭恭敬敬的行礼——qaq果然,他家正气小哥哥事最棒的。看他这样子,冯铮现在又有点后悔,自己刚才是不是说得太严重了:“快起来,我也是说得太重……嘶!”冯铮下意识要站起来,甚至忘了自己瘸了一条腿,幸好卢斯看不对,赶紧过来蹲下抱住他的腰,否则,让他这一下子真踩地上了,那可是就要坏事了。把冯铮放下,确定他坐稳了,两个人都松了一口气。“那我明天就‘搬家’过去。”不能来最硬的,那就只能假戏真做了。“……不能你一个人,带着人。”卢斯抓抓后脑勺:“无常司一股脑的全给指前线去了,如果能回来的,也都在家里呢。不好把他们叫出来。要不让,我带李铁去?”“带他?”冯铮一想,带李铁还真是个好主意,他那个年岁正好扮成书童,而且这孩子这段时间养得不错,可他疏于虎目浓眉那一种的,很粗犷的那种俊,不是能让魏韬琇看上的菜,比较安全。他又机灵,还会骑骡子,有什么事,必然能及时报回来,“可是,那孩子有心从文,这么把他带出去……”“把他当干儿子,那老子有事,自然要找他。况且,刚送走了李三,那小子心里怕是也正忐忑呢,找他办事,他反而会放心些。”果然稍后叫来了李铁,卢斯把事情一说,李铁非但没有表现出不愿,脸上反而露出一抹喜色,立刻抱拳:“孩儿愿意!定能助爹爹查明真相!”这几个月,李铁无论文武都用心努力,但其实他学到最多的不是文武,而是眼界。他知道过去想的那个实在不行给人摆摊子写信的想法,是多么的可笑。更知道了,走学文之道是多么的困难。整个大昱,有多到可怕的读书人在走文这条路,且这多到可怕的读书人们还多是奋斗一生也不可得,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啊。其实相比之下,武反而更容易些,尤其对他来说,现在还有了无常这条路,即便无常这些高级捕快被很多人视为贱役,可看到他干爹和义父的所作所为,他们的成就和权势不比那一辈子就考个童生的读书人大?冯铮看李铁是真心愿意,松了口气,卢斯看李铁,却眯了眯眼睛——这孩子,权力谷欠好重啊。不过重权也并非不好,只要朝上趴的时候,选择的是一条正路便好。算是计议已定,卢斯和李铁回去各种整了整行李。冯铮担心他们,说好了至少三天让李铁回来一趟传递消息。要是三天之后没消息回来,那他就要派人去攻打和尚庙了。于是,卢斯和李铁,一人骑着骡子,一人骑着一头皮毛光亮的黑驴,带着行李、书箱子、铺盖、衣裳等等物品,来到了白云寺。因白云寺寺庙不大,因此这知客僧,还是昨天卢斯来的时候,遇见的那一位。他见卢斯果然来了,十分欢喜的带卢斯到了昨日领他看的那一处厢房。也是巧了,他们搬行李进门的时候,竟然又遇见了熟人——昨天那位与魏韬琇在一起的书生。第180章“看来贤弟从今日起便与我是邻居了,在下杜明, 不知贤弟……”姓杜?真名还是化名?要是真名, 那可是跟周安提供的那三个姓氏都合不上。“李勋。”卢斯拱拱手, 回答得干脆——他之前跟魏韬琇见过面,说过话, 当时表现出来的,就不是个温和人。“李贤弟……听说李贤弟家住开阳?之前怎么从没听过,也没见过贤弟?”“那可真是巧了,我也从来没见过杜兄呢。”开阳大得去了,况且多有官员任免来去, 要是换成其他州郡,同一代的读书人即便是彼此并没见过,那大概也是听说过的, 可开阳就不是了。杜明被卢斯堵得极其不舒服, 干脆也不多说了, 只是笑笑,就进他自己房中去了。李铁老老实实的履行他一个书童小厮的职责,进进出出的帮卢斯收拾行李,这时候也差不多收拾完了:“三少爷, 进屋吧。”“嗯。”卢斯进屋, 拿出一盒点心来,用小碟子没碟分出三五块,让李铁拿着,挨门去拜访邻居, 把点心送出去。杜明当然也少不了,他也有小厮伺候,那小厮看着李铁送来的点心,不以为意的撇了撇嘴:“真是小家子气,当我们稀罕吗?”“你知道什么?”杜明用指尖点了点点心上的印章,“这是锦福楼的十八两。”“啊?”“这人的身份有点怪啊……”真正的点心大家不是在皇宫里,就是在达官显贵的厨房里,不过锦福楼算是个例外,他的老板就是出身御厨,说是要让美食入民间。当初这位御厨的愿望是好的,不过终归就是梦想好了。真正的好点心,光是成本就不是寻常人家能支付得起的。比如锦福楼的十八两,是他们最好的点心礼盒。这十八两相当于开阳附近一亩好田的价格了,别说普通人家就是中产之家都不一定买得起。可是却在开阳供不应求,能买到的不只是有钱,还得有权,有身份。刚才还对这点心不屑一顾的小厮,如今就忍不住吞咽了两口唾沫,可是想事的杜明回过神来,就把点心端走,一块一块的吃掉了。“公子、好、好吃吗?”杜明拍了拍手,比了个大拇指:“名不虚传,把碟子给人家还回去吧。你去的时候看一看他们房里的行李和布置,还有,你要是有机会,跟李家的小厮说说话,看看能问出点什么来吗。”“是,公子。”小厮拿着碟子出了门,对屋里他家公子不以为意的斜了一眼,又用手指头把碟子上的碎屑粘起来,送进嘴里。其实碎屑太小,该是尝不出味道来的,可他就是露出满意至极的表情。到了卢斯门前,小厮拍了两下门,李铁立刻出来了:“拍什么?我家公子睡觉呢。”李铁比小厮年纪小,小厮被李铁打头就这么训斥,不由得有些不快,可他又不敢明着跟李铁打起来,只能笑嘻嘻道:“这位小哥请了,我是小六子,我家公子就是刚才那位杜明杜公子,以后咱们都是邻居了,可得互相帮衬了。”李铁把空碟子接过来,干巴巴的应了一声:“嗯。”“话说,你家公子这是才搬过来吧?怎么着就又睡上了?”“那是我家公子的事情,我哪里知道啊。小六哥,我得回去照顾公子了。”拱了拱手,李铁转身就走了。小六子只能趁着李铁开关门的时候,匆忙打量了一下他们房中的情况。“可看到了什么?”“他家小厮好大的架子,根本没让小人进门,开门关门也快得很。”小六子眼看着杜明面上露出不耐,赶紧道,“不过小人还是趁着机会,看见了些,他房里放着的物件是不太一样。”“怎么个不一样?”“小人看见他那看上,立上了一闪小屏风,那绣活……可是绝了!还有一边书桌上放了个笔架子,小人上辈子积德,这辈子跟在公子身边,也是见着了不少好物件的。能看出来那东西是用玉石雕的,那颜色,那雕工……绝了!对了,小人还闻到了一股香味,也说不清道不明到底是什么味,但就觉得好闻,明明那味也不重……绝了!”杜明也知道,小六子遇到个事,就喜欢说“绝了”,可能让他接连不断的说出来,怕是那些东西还真有些不凡。“你这么一说,我也闻到过那味道。”杜明点了点自己的鼻子,“之前还以为是庙里哪里开了花,让他粘在了身上,但这味道,确实不是什么花的。你去外头盯着,一会看他们怎么吃饭的。”“是。”和尚庙里是有斋饭的,他们这些租房的租客,可以吃免费的斋饭,但这免费的自然不会是太好的,也就是乱七八糟的蔬菜弄在一起的一碗乱炖。不过若是额外交了钱,也自然有还算是不错的素斋饭送上。“公子!公子!”小六子出去没多久,突然就叫嚷着回来了,“那位李公子,背着弓箭,那明摆着是要打猎去!”“啊?”杜明匆匆赶出来,果然两件卢斯已经换了一身衣裳,这身虽然是短打,但一样是绸缎的料子,针脚紧凑做工细致,也不是普通人能穿的,还有他身后的那张弓,黑沉沉的弓身,看着不起眼,可它够大啊,这么大的弓杀伤力绝对也不小,同不是寻常人家能使用的,“李公子,您这是要出去打猎?”“好不容易来了山上,自然不能白躺着。”卢斯点点头。“可这是佛门清净地……”“我昨日问了知客,可否从山下买肉食上来,他说无妨,既然如此,那我自己弄点肉食,该也是没问题的。杜公子放心,我自然是会将食物在外头洗剥干净,做好了再带回来的。杜公子可要同去?”“不了,不了。”杜明赶紧摇头,“在下稍后有事,得出去一趟。”“哦。”卢斯点点头,“杜兄,我家小厮方才说,这附近都没住着人?”“也并非是没住着,只是你来的不巧,他们各自有事。不过,今日下午,大概他们就要陆续回来了。”“哦。”卢斯点头,没再多说,与杜明作别后,径自去了。他出去的路上,又碰到了那知客:“施主,厢房可还满意?”“还可以。”卢斯点头,这回答却是无所谓好,也无所谓不好。“施主配弓带箭外出,这是要去打猎。”“嗯,怎么?这周围的山是庙产,不能打猎?”“倒也并非如此,只是还请施主走远些。”“知道,大和尚们见不得血腥气。”卢斯笑了笑,跟知客摆了摆手,出庙下山去了。他躲在上山的路边,没多久,还真见杜明骑着头驴子也下山去了。卢斯摸了摸弓,打了两只兔子,剥皮烤熟,切下了两条兔腿包好留给李铁,将剩下的吃干抹净,准备回山。上山路上,他遇见了个人,这人看年纪也是四十上下了,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灰色长衫,背着个书箱子,即便是白云寺所在的这个不算太陡峭的山头,他也上得艰难。“这位叔叔,可要帮忙?”“谢过公子了,不比,在下喝口水歇歇就能继续走了。”说这话,这人果然坐到路边,从随身带的葫芦里喝水了。卢斯也不在意,跟他点点头,继续登山,不过走了两步,卢斯回头看了他一眼——从觉得刚才那个角度,他看着眼熟。那人正喝完了水,抬手擦额头上的汗水,让卢斯看了个侧脸,果然,更加眼熟了!回到了房里,卢斯一脸有所思的把兔子腿给了李铁,又顺手拍了拍他的脑袋瓜子,然后就坐在那发(chen)呆(si)了。李铁跟着卢斯出来,虽然是他所愿,可也都挺紧张的,被卢斯这么一拍,再看看还温热的兔子腿,竟然立刻就松散了不少。而卢斯在想什么呢?他在想那张相熟的脸,还有杜明的脸。这两个人的相貌上都有几分类似,只是杜明更和柔些,刚才的那个人年纪更大更瘦削却也更坚定硬朗些,相比起来,也就更像……像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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