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巅峰小说>仙侠小说>天敌> 第13章 猎食者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3章 猎食者(1 / 1)

“哎哟”张政捂住脸,从指缝里又抛了个媚眼,“唐少说得对。“来来来。”唐骥一边敷衍一边赶紧上车,把车门关了才长吁了口气,“我的天呐,这位张少的脾气他见谁都这样”当然不是,他只有见了你这样的小狼狗才会化身美男蛇虽然不大美。顾颐心里吐槽了一句,表面上却还是淡淡的:“我不太熟悉张少。”“哦那熟悉李少吗”唐骥在副驾上转过脸来,满眼的坏笑,“我可是看出来了,李天翌对你念念不忘啊。”张政对你才是要念念不忘了。顾颐默默地在心里说,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唐总,现在回公司吗”“啊公司啊”唐骥摆了摆手,“算了,今天就当给你放半天假好了,感谢你陪我出来这一趟。你不是住滨江路么,离得不算太远,先送你回家吧。哎,你是穿41码的鞋吧借我一双穿穿。”“鞋”顾颐低头看了一眼,装做刚刚发现的样子,“唐总的鞋怎么了”唐骥打了个哈哈:“突然就张口了,质量不行。”“我只有旧鞋子。”顾颐一边开车,一边在心里飞快地回忆了一遍,确认自己屋里并没有什么可疑的东西。要借鞋子,自然就要进他的住处,唐骥对他的疑心,仍旧还没有消除。“借我穿一下,明天还你新的。”唐骥往椅背上一靠,“你这总住地下室也不是个事吧我听说海天给的钱也不少啊,就没找间好点的房子”“主要是离市区近,找工作很方便。”顾颐目视前方,仿佛没发现唐骥打量的目光,“而且海天的底薪也不算多,主要靠小费。我在这上头并不擅长,而且还需要补贴家里。” 顾义是每年都会往家里寄钱的。“也是。”唐骥耸耸肩,“酒吧那些人不识货,倒是浪费了你的手艺。不过,你在哪儿学的那么正宗的英式调酒”“以前跟一个朋友学的。”顾颐把从心底泛上来的一丝苦涩强压下去,淡淡地回答,“他也说我有英式调酒的感觉,不过我自己倒分辨不出来,其实就是不习惯做那些花哨的动作吧。”唐骥又摸了摸下巴,也不知是相信还是不相信:“是吗那你可真是天赋过人了。马天尼说起来简单,要调好可不容易,不但要有好手艺,还要熟悉自己使用的酒的味道”顾颐简单地回答:“那个朋友倒是很喜欢收藏酒。他藏在卧室里的酒有五十多种,我有幸尝过。”酒库里的就更多了。“有意思。”唐骥笑起来,“你这个朋友能介绍给我认识一下吗难得遇到一个同好。我在国外也喜欢这些,但很难找到国内的白酒和黄酒。”他说得兴致勃勃,顾颐却兜头给他浇了一盆凉水:“他已经不在了。”“啊”唐骥怔了一下,“抱歉,我没想到那个,节哀”顾颐摇了摇头,没有再说话。的确,那个人在他心里,的确已经是不在了那个教他调酒,教他品酒,并且借机灌醉他的人,已经不在了这个不太愉快的话题终于让唐骥沉默了,于是顾颐得以耳根清净地把车一路开到了自己的住处,带着唐骥走进了地下室。凌晨四点钟,走廊里静得像个坟墓,只有唐骥和顾颐的脚步声在响,一前一后,听起来居然有种奇异的和谐。唐骥打量着一排简陋的门:“安全吗”“没什么可偷的。”顾颐打开门,做了个请的手势,“地方不大。”地方的确不大,两个身高将近一米九的成年男人挤进去,就显得更拥挤了。顾颐站在门边,环视自己的房间:“抱歉,只有白水”“冰箱也没有空调也不装”唐骥也环视四周,“这屋子夏天会很闷热吧”“空调贵,电费也贵。”顾颐示意他可以在床边上坐下,弯腰去床底下找鞋,“夏天的时候可以去附近的kfc或星巴克蹭空调。唐总不是也住过地下室应该知道的吧”唐骥咧了咧嘴,没说话。他是住过地下室,但大概总共也就住了一个星期,而且正是不冷不热的秋天,还真没过过蹭空调的日子。其实说实在的,这屋子现在就挺闷热了。魔都的梅雨季已经快要来到,墙角泛起灰色的水气,可以想见等到了雨季,那里说不定会长出蘑菇来。“你也不容易”唐骥情不自禁地说了一句。当然他是经过各种历练的,其中也包括一文不名在贫民区里生活三个月,但那终究是不一样的。顾颐把一双半新的鞋放到他面前,语气淡然:“大家都不容易,我还算过得去。”唐骥又咧了咧嘴:“你这种心态真是难得。哎,鞋很合适,看来咱们俩的脚一样大啊。”“真是荣幸。”顾颐把他换下来的鞋放进鞋盒,找了个袋子装起来,“唐总要拿走吗”唐骥顿时乐了:“顾颐你可真贤惠。都破成这样,不能穿了。”“如果唐总不要了,也请把它带出去扔进垃圾箱。”顾颐把袋子塞进唐骥手里,向门的方向做了个手势,“唐总应该还有事,我就不耽搁唐总的时间了。”“你连杯水都没给我喝呢。”唐骥抱怨着,不过手机适时响了起来,打断了他,“算了,下回来再喝。我走了,你早点休息吧。”关上门,顾颐有一种送瘟神的感觉终于走了,还带走了自己一双鞋。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冰蓝,黄毛,还有抢劫黄毛的那个怪物。顾颐微微闭眼,试图回想那副情景昏暗的小巷里,墙壁上有一块奇怪的阴影,在黄毛经过的时候,一只蝙蝠突然从阴影中展翅飞起,一直扑到黄毛身上,爪子大力掀开头盔的同时已经露出尖锐的犬齿,冲着颈部搏动的位置咬了下去。蝙蝠的确有一张奇怪的脸,因为口鼻部分的复杂结构,放大来看的时候完全就是个怪物,黄毛并没有看错。而他的感觉也同样正确,的确是有两颗牙齿曾刺穿他的动脉血管,但这个过程很快,分泌的唾液在几秒钟之内就会让猎物失去知觉,十几秒钟之后牙齿缩回,唾液开始促进猎物皮肤愈合。往往等猎物醒来的时候,齿痕便已经很不起眼,而麻醉效果犹存,很多猎物甚至会想不起自己经历了什么。但是黄毛身上的反应略微有些奇怪,首先就是他伤口的愈合速度。顾颐计算了一下时间:如果唐骥追了出去,那么很可能他赶到的时候抢劫者刚刚吸完血,那么再到顾颐过去,中间相差不会超过三十秒钟,而这三十秒之内,黄毛脖子上的伤口已经完全愈合了。这个愈合速度太快了,已经超出了正常的范围,顾颐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快的。据他所知,即使是现如今存世最为高阶的五代血族亲王也做不到。另外,就是抢劫者唾液在黄毛身上存留的时间。一般吸血鬼的唾液在停止吸血之后会逐渐自猎物体内挥发,就像顾颐在黄毛脖子上看到的两个红色圆点,那就是唾液在挥发。当然,这需要借助一点血族的特有魔法,而异族是看不到的。顾颐记得清清楚楚,当时那两个圆点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消退,这种挥发速度也远超过正常范围,否则黄毛不该醒得那么快的,而且还对昏迷之前发生的事情记得颇为清楚。唐骥到底看到了什么呢顾颐真想把他揪回来好好问问。黄毛身上的腰包被大力撕开而不是拉开拉链,所以唐骥过去的时候,看见的很可能还是一只蝙蝠,或许就是他在海天后门曾经看见的那只。唐骥当然绝不会把它当成一只普通的蝙蝠,否则他就愧对荆棘枭家族的纹身。顾颐再次微微阖上眼睛,脑海里闪过唐骥的身影:蝙蝠振翅飞过身后的高墙,而唐骥助跑之下一脚蹬在墙壁上,借力也翻过了墙头,同时脚上的皮鞋也顺理成章地张了口。他没有追上虽然蝙蝠化的血族很便于在黑暗之中隐匿,尤其是建筑林立的城市之中,随便哪个角落都能把自己藏起来,但以唐骥的实力,对上一个似乎只有十代的血族,不应该一无所获才对。难道不是十代顾颐自信不会感觉错误,尤其是在他体内有那一丝特殊血脉的情况下,他对血族的世代判断绝对是准确无误的。不过也正因为此,对有些异样他也同样能够敏锐地察觉这一个,恐怕不是普通的十代。是偶然的变异,还是血族内部又发生了什么事顾颐有些烦躁起来。似乎自从遇到了唐骥,他还算平静的生活就被打破了。现在他很有一种冲动,就是马上辞职然后有多远走多远,至于这里发生的事情不管那个捕猎者有什么古怪,既然他惹起了猎魔人的注意,就让他自己去承担后果吧可是这里头明显有些不对劲,他真的能视而不见那么一双充满了恐慌的眼睛,那么像当年在西伯利亚遇到的安德烈,对未来满是迷茫和恐惧,看不到出路其实也不是顾颐双手插进自己头发里,把一声深长的叹息压了下去。不是像安德烈,而是像他自己,像那个行走在迷宫之中的自己所有的爱的美梦都破碎了,留下的只有面前那条被认为是必死的道路。那个时候,他在迷宫的镜子里,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双眼睛:还不想就此死去,可是那一点求生的欲望,在满眼看不到光明的绝望之中,更显得微弱和可怜。在那个时候,他知道自己是怎样的绝望,怎样的渴望能得到拯救却又不敢抱着希望,而真的得到帮助之后又是如何的欣喜,那是从地狱底层升到天堂的感觉。所以在西伯利亚,他会带着安德烈逃生,最后甚至把那滴宝贵的血液赠送了出去。而现在,对着一双如此相似的眼睛,他同样不能真的置之不理。即使事后或许会后悔就像他现在时常会想起,如果当年他没有把那滴血液送出去,或许现在他已经在安静地度过晚年了手机铃声打断了顾颐的思绪,莉莉没心没肺的声音从那边传过来:“顾颐,你睡了没有”这是个完全废话的问题,但或许没心没肺也是有感染力的,在这个时候听到这种毫无营养的问题,顾颐居然觉得轻松了一点:“有事吗”“当然啦没事我怎么会给你打电话。” 可能因为离得远,莉莉感觉不到顾颐的压迫性,说话便肆无忌惮起来,“今天晚上我碰到旺财啦哎呀就是那个狼人,你知道的吧”“知道”顾颐被这个极其接地气的名字噎了一下,几秒钟后才能说出话来,“他怎么了”旺财,本名欧纳尼,西班牙籍狼人,在魔都的异种圈子里大名鼎鼎。这倒不是因为他血统好或者能力强,而是因为他目前正在某高档小区里当一只哈士奇。狼人一族是绝对不肯承认他们是犬科动物的,愿意当一条狗的更是少之又少,更不用说还有旺财这么个名字,所以欧纳尼来魔都十年,本名几乎已经被人忘记了,倒是旺财之名无人不知。“他碰到那个猎食者了” 莉莉抛出一个深水,“第二起猎食事件发生的地方离他的住处不远,第二天他跟着主人去放风的时候走到了现场,闻到了类似血族的气味。”异种圈子里,都把旺财“被遛狗”的时间叫做放风。顾颐眉头一皱:“为什么不早说”而且这也不叫碰到啊。“哎呀,他家主人之后就摔断了腿,在家里养了一个月,出来之后才听说已经有三起凶杀案了,还闹得这么大。”莉莉有确凿消息在手,说话都有底气了,“而且我还没说完呢,你不要打断我啊就前几天他家主人有捐钱给一个流浪狗中心,隔段时间就会去看看那天去的时候,从狗场里跑出个人来,一脸的血,他家主人还以为是偷狗的”顾颐再次打断莉莉的啰嗦:“是那个猎食者”“对对对”隔着手机,顾颐都能想像出莉莉点头如捣蒜的模样,“旺财闻到了血族的气味,扑上去跟那家伙干了一架,把它赶走了。”顾颐眉头皱得更紧:“赶走了赶去了哪里”“那就不知道了。”莉莉絮絮叨叨,“旺财说知道有问题,可是他现在有主人,要是真弄死了恐怕就连累到主人了。而且当时他主人拼命拽着他,他也很吃力,万一搞不好再把他主人摔出去”“说重点”“哦哦”莉莉想了一下重点的意思,“后来他们进了狗场,里头死了两条大狗,都是被咬死的。因为是单独关的,工作人员都不知道。而且你知道的,那里头都是义工,也不可能管理得那么严格”“说,重,点”顾颐几乎要咬牙了,“那个猎食者是什么样子”“啊对”莉莉终于明白了“重点”的意思,赶紧转变话题,“旺财说那家伙看起来好像神智不清似的,被他打败之后只会用两条腿跑,好像不会化身。所以他开始有点怀疑是个初拥失败的废品,但后来又想起来,那时候是上午,那家伙显然不是很畏惧阳光,而且动作敏捷,又不大像个废品”gd1806102: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