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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热情洋溢(1 / 2)

狼是一种群居性的动物。

它们绝对服从于自己的头目。

“大人应该不会有事的吧?”屋子外面的一群人将目光都投向了太史琼。

太史琼用淡然的眼光看了眼手下人。

真是一群可笑的人啊。

不过也是,&bsp&bsp大人的身体看起来那么的孱弱,所以这群普通人会担心也是正常的。

“不用担心,大人只要说可以,&bsp&bsp那就一定可以的。”太史琼道。

他的话刚说完后,就忽然听见屋子里传出了一声孤狼的长啸。

这声长啸让人在一瞬间就能想到大漠孤烟,&bsp&bsp一匹孤傲的狼正对着月亮嚎叫的样子。

周围的人纷纷打了个哆嗦。

太史琼的脸上,&bsp&bsp反倒是露出了一丝微笑。

“开始了吗?”

如果想要让狼臣服,就需要表现的比狼还要可怕。

这是刚刚那个老猎户教给他的。

那个老猎户的确是一个本事很大的人,&bsp&bsp他手底下曾经猎杀过无数的狼,即使是狼王,见了他恐怕也会夹着尾巴跑。

“狼群之中一般是通过嚎叫声来确定彼此间的地位的。”老猎户道,“如果在森林中听到了猛兽的嚎叫,&bsp&bsp不要害怕,&bsp&bsp要用比它还大的声音吓住它们。”

果不其然,下一秒太史琼突然从远处听见了一声比刚刚那头狼还要可怕的嚎叫。

这个声音仿佛带着一种波动一样,能够将地面震颤一下。

所到之处,无人不臣服。

是大人!

太史琼的眼神猛地亮了起来。

周围的人不约而同的一哆嗦,这个声音的可怕程度比刚刚那头狼的嚎叫要厉害多了。

那个老猎户说的真准,&bsp&bsp太史琼心里暗暗的想到。

他刚才还说什么来着?

“所谓的狼,跟狗的性格其实有很多的相似之处。”老猎户道。

“你如果仔细观察过狼和狗,&bsp&bsp那么你就应该知道他们有多么的相似了。”

“他们喜欢吃一样的东西,&bsp&bsp一样的害怕比自己更勇猛的动物,&bsp&bsp一样的喜欢群居。”

太史琼当然见过很多狗。

可是跟狼相比,&bsp&bsp他不是很喜欢狗这种动物。

狼是勇猛的,威风的,孤傲的,永远高高在上的,&bsp&bsp而狗却一直卑微乞怜。

不过对于大人来说,他更需要狗这样的人。

所以,太史琼也一直都听别人说自己像条狗。

他正想着的时候,院中养的一条狗走了过来,这狗是条大黄狗,看起来被喂的蛮壮实的。

那条大黄狗慢慢的迈步到了这里,用特别轻蔑的眼光看了他们一眼,然后二话没说,抬起腿就在旁边的树上尿了一泼。

“啧。”太史琼发出了一声不爽的声音。

旁边的下人知道惹了祸,连忙站了出来,将那条狗驱赶了出去,“去去去,来这边做什么?”

那狗见人过来驱赶,想必也是通了几分人性的,立刻将腿放了下来,然后夹着尾巴跑了。

“大人,您,您息怒。”旁边的人赔笑道。

“狗这种东西不就是这么回事吗?污了您的眼,实在是抱歉。”

“这种狗怎么还留在这?”太史琼慢条斯理的说“今天幸好是只有我在这里,如果大人也在的话,岂不是冲撞了贵人?你们怎么不把它打死?”

“这个……”下人有些尴尬的笑着说道,“这说起来我们也没有办法,它狗就是这个样子的,这是它的本能,它得在树上留下自己的气味。”

“是个狗都这样?”太史琼冷笑着道。

“对,是个狗都这样。”下人硬着头皮说道。

冯卿此时此刻正坐着轿子过来,她之前的痔疮稍微有了点好转的迹象,目前来看,好像不怎么需要开刀的样子。

不过上一次的事情给冯卿留下了一点心理阴影,所以她一上车,还是习惯性的歪在了那里。

不过说起来这个车还真的是大啊,冯卿想。

哪怕她歪在这里也没有丝毫的影响,甚至冯卿都觉得自己这排还能再塞一个人。

她闲的无聊开始玩手机,正在这时,她的朋友就刚好给她发了消息。

【大王怎么样?有没有捣乱啊?我有点担心。】

【担心它做什么。】冯卿换了一个姿势,【这家伙一来我家就吃了一大盆骨头,然后又拉了一大坨,吃得好睡得好,过的别提有多快活了。】

【我不是担心它,我是担心你。】她的朋友沉默了一分钟后发了这么一条。

【……你什么意思?】冯卿一懵,她又连忙坐直了身子写到,【等等,我记得你之前好像并不是这个说法。】

【那不总得骗一骗你,你才会收留它吗。】她的朋友理直气壮的道,【反正现在我已经下了飞机了,那我索性不装了,我摊牌了。这狗……比较野性难驯,我经常怀疑它有点返祖迹象。】

【具体包括?】

【反正你自己慢慢琢磨吧,我先坐车回家了,过段时间我请你吃海底捞补偿你啊!】她的朋友说完这句话就逃也似的溜了。

冯卿当时就觉得事态严肃了起来。

……倒不是因为她想绝交,毕竟她之前也用类似的方式坑过她的朋友。

她只是心说能让她朋友都这么讳莫如深,这狗到底有多猛吧。

冯卿沉默了半晌,觉得得知己知彼一下,就默默的打开百度,开始搜索起了哈士奇这三个字。

只是,百度上面写的都是早就耳熟能详的东西。

哈士奇是一种古老品种,是一种跟狼的血缘关系非常相近的品种,曾经主要生活在西伯利亚东北部,格陵兰南部。

曾经的人们驱使它来作为一种工作犬,在雪原上,它是人类最忠诚的伴侣,并且拥有着身为雪橇犬的一切优良品质。

只不过在现代社会当中,哈士奇成为了宠物后只能栖身在窄小的房屋中,没有办法发泄精力,所以就只能通过拆家等方式来进行发泄。

这也是为什么人类逐渐把它叫做二哈的原因。

通篇看下来,冯卿除了领悟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世间的万物都需要共同发展,以及人类真是一种讨人厌的生物应该集体毁灭以外,其他的什么都没有领悟到。

“……那我懂了,这只二哈拆家拆的得挺狠啊。”冯卿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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