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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取蛊(1 / 2)

子时一到,王守义便抱着熟睡的棉花进了石室之中。

子时正是阴时的极至,极阴母子蛊最活跃的时候,这段时间是引蛊取蛊杀蛊的最佳时间。

蛊很神秘,同时也给人凶残,强大,剧毒,噬血,恐惧等多种不好的印象。

但蛊还有一个特性,那就是胆小,也可以说是谨慎。

稍有风吹草动就潜伏不出或者逃之夭夭,是令很多人想不到的。

……

养蛊之人却视蛊如命,更是择一好蛊,性命同修,好处不言而预。

在养蛊人看来谷就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蛊能助自己练功,对敌,保命,甚至借蛊重生,乃是天地间的奇迹。

你取蛊杀蛊就是伤他性命,损他修为,等同于杀子之仇,定会呲牙必报,血债血偿。

不过,王守义只是取蛊,并不想杀蛊,留一线余地。

若施蛊之人能通道理,便还了他;若是大奸大恶之人,这蛊就要他命的诱饵。

向山不懂蛊,口中说得简单,中了蛊取出来就是。

若被施蛊的人是一位武者,到还好,也就损些气血,没什么大碍。

但自己眼前的是一个令人心生怜爱,饱受折魔,身体弱肉的小女娃,一个不小心,蛊从心脏中,破体而出,那可是人死蛊灭,同归于尽。

就算自己有十足的把握,也要小心再小心。

这施蛊也有讲究,多数时并不是为了害人,而选择特定的人,为施蛊人养蛊,时机成熟就召回被施放的蛊,而被施蛊的人在蛊离开之后,体质也会有所改变。

打个比方,就如洪朝云这种元气泄漏之体,若是放一只聚元金蚕,在体内养个三五年,这病不药自愈。取蛊之后,身质还能保留聚元金蚕的能力,成为一名资质很好的武者,入先天都是板上钉钉的事。

当然施毒之人存的害人之心,这蛊就变成要人命的东西了,比什么内伤,暗伤,毒药更可怕。

蛊就是你身体内活动还有智慧的内伤,暗伤,活着的毒药,甚至操控心神,如同行尸走肉。

蛊这个东西,王守义也天生就存了敬畏之心,自己也是好奇之下,被黑巫李若兰带进入了蛊的神奇世界,才明白原来蛊无好坏,而在于人心。

蛊是救命良方,亦是害人的毒药。

……

封闭了石门,王守义仔细检查了一下,把石室的情况收入脑中。

棉儿正在熟睡,王守义悄悄的解开了棉儿的衣服,把身子露了出来。

聚神于双眼,精神力外放……

一团不到半个指甲大小的黑点正处于棉儿的心脏之中,正在缓慢的展开,蠕动……

“呼”王守义轻轻吐了一口气。

子蛊还弱小,缩成一团,才不到半个指甲,其长度顶多在二寸左右,算是幼生的子蛊。

若是李若兰身上的子蛊,细如发细,长度在二丈以上,母盎更是十倍。

当你看到从掌心钻出一只二丈来长的头发丝粗细的子蛊,怕是人都会给吓傻了。

子蛊还小,只要不爆发极阴之力,同归于尽,就算从心脏钻出,也无大碍,王守义落下了心中的大石。

幼蛊的粗细估计还不到头发丝的十分之一,自己只是引蛊,又不是强行逼蛊,无论从身体那里钻出,对身体的伤害都不大。

极阴子蛊喜阳,还能转换阴阳。

引蛊之物当然以极阴或极阳最佳,但对子蛊这种弱小的存在,到用不上极阴或极阳之物。

不过不麻烦,自己也养过,不过子蛊才一米长就送人了,自己的血液就是最好的引蛊之物。

王守义用骨刀划手指,取一滴血液于手心,屏心静气,以九阳真气慢慢施放血液中的精华之气,耐心等待极限子蛊的行动。

“赵姥,你算遇到贵人了,想不通棉花的病,竟然是蛊。”洪四海和赵姥坐在后院的石登之上,小声的说着。

“杀人不过头点地,这人心太狠毒了,连在腹中的孩子也不过啊!”赵姥有些咬牙切齿,喜怒于形色,裸的摆在脸上。

不过瞬间又收敛起来,心平气和的反问洪四海“你今天带来的可是古本,恐怕是你的命根子吧。”

“瞒不过赵姥您,是浴血练体和潮生决,换取一门武功。”洪四海也不隐瞒直接说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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