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巅峰小说>都市小说>吃货太子妃>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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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1 / 1)

小胖:那三五年?十一娘点头。小剧场2孙氏:你长冻疮了,以后只能呆屋里,不能外出。十郎:娘,我一动不动呆屋里会更胖的。孙氏:有理,但还是忍耐吧,外边太冷,胖点也没办法了,等冬天过去再减肥吧。然后让孙氏惊奇的是小胖纸天天在屋里窝着却瘦了点。孙氏:怎么这么奇怪,十郎不运动居然还瘦了?十郎:呜呜,我都好几天没去厨房偷吃东西了,我的点心,我的烤鸡,我的烤鸭,我的肉……ps:谢谢大家提供的名字,我决定采用了,哈,不用自己想名字,真轻松☆、第 23 章小胖嘴巴上从不催促十一娘,但十一娘还是看出他的期盼,每次来看她就打量她的针线筐,一看到没有像荷包一类的东西眼睛就闪过微不可辨的失望。虽然不知道小胖为什么会执着于姐妹亲手做的衣服荷包,但十一娘决定满足他的愿望,哼,不就是针线活吗,总不会比砍丧尸难吧?嘴巴嘟喃着的十一娘又将被针扎出血的手指放进嘴里,大惊小怪的丫鬟一拥而上,将宝贵的,据说擦了不留痕迹的药膏拿出来,十一娘皱眉,口水消毒是有些不卫生,但这药膏涂一次春兰心疼一次,价格肯定吓人,十一娘非常怀念便宜又好用的酒精。砍丧尸其实就是白刀子进白刀子出的事,(为什么不是红刀子出?砍丧尸要砍头,请思考一下脑浆的颜色。)十一娘一脸发愁地看着自己绣的荷包,不得不承认这活比砍丧尸难,明明她都挑最简单的向日葵来绣了,但谁能告诉她这一团黄黄的,像大便的是啥玩意?“这个……”春兰也无语了,她只得安慰自家娘子,“其实做衣服只需要会裁剪和缝合,绣花太难了,咱们先练缝补吧。”十一娘提起精神来了,嗯,春兰说得对,其实古代不会绣花的女孩子还是很多的,特别是很多农村姑娘只会缝补,毕竟刺绣这玩意得有老师教,村姑们一来要干农活手粗,二来缺乏绣娘指导,所以会缝补就差不多了,十一娘努力安慰自己,并一脸抱歉地对十郎说荷包没了,但她决定给他做大夏独一无二的衣服,保证他穿上这衣服去雪山都不会得冻疮。十郎乐得很,一点都不介意荷包变衣服,他又不是傻瓜,荷包那么小的东西,炫耀起来多不方便,谁会特地去看你的荷包啊,但衣服就不同了,穿身上人人都看得见!因为小胖期待的目光,十一娘开始燃烧了,哼,她做不了荷包是因为不会绣花,缝缝补补她拿手得很!绝对经验那个丰富!十一娘小心将棉花缝到兔子毛皮里面,然后又缝上一层柔软的布料,这个时代已经有棉花了,就是产量不大高。没多久,她给十郎的衣服做好了,十一娘那个感动,呜呜,两辈子了,她终于点亮贤妻良母这难得的技能了。春兰也无比激动,哇,她家娘子果然缝补技术不错,总算不会被针扎得像筛子了,而且这衣服做得好快哦。“这是衣服?”小胖子嘴角抽啊抽的,打量着门的距离。方氏跟孙氏在一边笑得直不起腰来,却十分巧妙地挡住十郎逃生的道路,“十郎,你妹妹难得给你做了衣服,你赶紧试试。”小胖子白胖的脸拧成一团,苦着脸,“可这……实在不像衣服啊。”你见过金蝉脱壳的兔子吗,这与其说是衣服,不如说是被脱下衣服的超大号兔子皮毛吧,是的,这就是一套兔子服,雪白的兔子毛柔软而温暖,十郎是可以预见这衣服的暖和度啦,但……我不想当兔子!当兔爷也不想!兔相公更是免谈!脑中闪现无数跟兔子有关的东西,十郎很想拒绝,但当他看到十一娘的手就迟疑了,十一娘的双手因为到处是针孔,被春兰拿布包起来防寒防水了。十郎拿起团成一团的毛皮,用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架势冲进房间里。“十一娘真厉害。”孙氏夸道,看那兔子服的厚度就知道十一娘这孩子有多费心了,还有那密不通风能最大程度保暖的款式,这孩子若不是真心想到为冻疮所苦的十郎哪想得出这样的服装。方氏也微笑,“这衣服看得出来十分暖和,还特别可爱,十一娘辛苦了。”十一娘被夸得脸红扑扑的,这时,小胖穿着衣服出来了,方氏跟孙氏眼睛亮得不行,哇,哪来的胖兔子,实在太萌太可爱了。十一娘更是激动,她手艺真好,整一只白胖可爱得不行的大兔子!看那垂着的兔子耳朵,看那一身毛绒绒的兔子毛,再看那萌得不行的兔子毛团尾巴……小胖眼睛水汪汪的,有些委屈地看着一个个将他当兔子上下摸个没完的女人。“这衣服真不错。”方氏见小胖纸嘟着红红的小嘴却越像菩萨座下的小金童,心都软成一团,二弟妹老嫌弃十郎胖,其实胖得可爱嘛,“十郎,你看这衣服密不透风,多暖和啊。”忍不住伸手把玩儿子屁股后面圆滚小尾巴的孙氏也忍着笑安慰儿子,“十郎,大氅还会进风呢,裘衣也包不住耳朵,你看穿上这衣服你就不怕耳朵长冻疮了。”十一娘也猛点头,“就是,十郎哥,以后就算下雪也不怕了,这衣服保暖……不过总觉得哪有不对,还少了什么东西似的……”十一娘让十郎转了一圈,才拍手,“忘记手套了。”又拿起毛皮说了一翻手套的做法,几个眼睛发亮的女人都感兴趣地帮忙,没一会一双毛绒绒的兔子手套出来了。十一娘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成品,“好萌,十郎哥真是太萌了。”一群女人也激动得快晕倒了,“十郎,挥挥手。‘穿得像兔子的十郎嘟着红红的嘴巴,不情愿地举起毛绒绒的兔爪挥了挥,并努力将脚往桌子下藏,玛的,如果十一娘想起改造他的鞋子就惨了,一想起自己的脚也是毛绒绒的一团十郎就醉了,呵呵,那简直是噩梦好吗。几个丫鬟也纷纷将穿着兔子装的小胖夸出花来,小胖知道自己这衣服肯定不得不穿了,只得咬着牙说,“大伯母,娘,既然这衣服这么暖和,不如妹妹也一起穿吧。”哼,要是有人笑话他也有伴。“这真是好主意。”方氏赞同:“来,二弟妹,咱也给十一娘做几件这样的衣服。”“我要粉红色的!”十一娘赶紧说。她倒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她上辈子一到冬天就cos各种动物,兔子算什么,大熊猫,北极熊,金丝猴甚至恐龙她都cos过呢,嗯,根据她的经验,她过年cos动物去邻居家时,得到的糖果特别多。“大伯母,二伯母,十一娘还想要狐狸服,还有再给哥哥做熊服,老虎服好像也不错。”十一娘笑眯眯地说,祖父给的那一车毛皮里还有罕见的熊皮呢。方氏跟孙氏都觉得眼前打开了新的大门,眼睛亮得不行,这主意真是太好了!她们以前就只想着做大氅,斗篷,裘衣,哪想到模拟动物做一身衣物。十郎将手指伸了出来,这是一双可活动的手套,要干活的时候可以将手指部分拆开,若有所思的十郎伸手试着写字画画,虽然做太精细的活不够灵敏,但如果是拿刀子弓箭什么的影响不大,尤其是冬日手冻僵的情况下,没有任何防护的手舞刀弄枪可受罪了……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1十郎:(苦着脸)为什么十一娘会想到做兔子服?一般的衣服不行吗?十一娘:当然是为了避免要绣花了,一般人都习惯在衣服上绣花,但兔子服就不一样了,你看哪家的兔子身上有绣花的?小剧场2春兰:我就说了咱们娘子是有天份的,看这针脚多密啊,还特别整齐,所以娘子咱们来绣花吧!十一娘再次绣出黄色便便。春兰:呜呜,为什么,明明娘子缝补都没问题的。十一娘:哈,能告诉你我都是用人体来练缝合的吗?谁会没事在身上绣花啊。☆、第 24 章接下来的日子,方氏跟孙氏开始为两孩子发明创造衣服起来,一溜的动物服装,力争怎么萌怎么来。受到手套的启发,十一娘想起保暖的耳套和绒毛拖鞋。十郎看看自己一身兔子皮毛,最后再瞅瞅自己的兔子爪子,最后视线转移到脚上的兔子拖鞋,红宝石的眼睛和竖起来的耳朵……十郎悲从心来,结果还是没逃过……十一娘给两位伯母做了耳套,红色狐狸毛的耳套,毛绒绒的一团,特别漂亮,两位伯母笑盈盈地带上,红色的小绒球在寒冷的冬日中是那么的鲜艳和活泼,称得她们原本就秀美的脸蛋更出色,令无数丫鬟也心动起来,没两天,安府里处处是带着可爱耳套手套的丫鬟,并且府外也跟着风靡起来。继萝卜治冻疮之后,十一娘做的手套再次引起方氏的注意。不止十郎看出这手套的功能,方氏也看出来了,她是个合格的宗妇,对关于战争能用上的东西都特别敏感,当下让全府丫鬟集中起来做毛皮手套并请外边请绣娘一起做,此外还让人到处收购棉花和皮毛,好在这手套也不费多少材料,做法也不难,没几天,府上就多数千手套,方氏准备让人送去边疆。方氏跟孙氏的速度跟手艺自然不是十一娘能比的,在做手套之余也不耽误她们做衣服,很快十一娘就穿上一身雪白的兔子服了,至于粉色的还得等几天,孙氏让人拿去染色了。十一娘眉开眼笑地穿着跟十郎一款的兔子服,站一块真像两只相亲相爱的兔子兄妹。还不能走路的十一娘坐在红梅树下,手上拿着同样套了兔子红眼睛长耳朵造型的汤婆子,口中吐着白色的雾气,指挥十郎堆雪人。这时代没有相机,但这也挡不住孙氏想要作画留念的心情,她拿出画纸,画下在开得正艳的梅花树下堆雪人的两只兔子,不,是三只兔子,十郎他们在树下堆了只比他们还白胖的兔子,用红布做的眼珠子,活灵活现,可爱极了。十一娘雪白的脸染上健康的红晕,眼睛黑亮得像黑珍珠,笑得是那么的可爱。孙氏一点点地画下来,怎么也停不下笔来,她想画各种各样的十一娘……然后将画烧给阿芷姐姐。十一娘快活地笑着,仿佛在雪中盛开的红梅一样热闹。阿芷姐姐一定很开心吧,她死前最遗憾的应该就是十一娘了……那时他们费了多少力气都无法让那眼中流出血泪的可怜母亲合上双眼……“可惜没有红萝卜……”十一娘的笑声像银铃一样将快乐传染出去,“兔子就该拿萝卜才像话嘛。”“十一娘,白萝卜可不可以?”另一只胖兔子问,“不然就拿白菜吧?”明明是那么快乐的画面,孙氏擦去眼中的泪,微笑着拿起红色的墨水将梅树上的花瓣染上红色,再将兔子的眼睛点上红色,一副童趣十足,充满生机,完全不同于传统萧肃孤寂的雪景图就完成了。***************************长相极为俊美,让人有如沐春风之感的男子拿起写着“父亲”字样的白色狐皮手套,手指摩挲着微突的“父亲”两个字,男人眼中露出温暖的笑意。男人将一边的信拆开,信封鼓鼓囊囊的,打开白纸才发现是幅画,男人一愣,然后忍不住大笑起来。安老元帅奇怪了,将儿子手中的画夺过来,然后自己也忍不住笑了,“看这画,应该是二媳妇的手笔,这衣服倒稀奇,我的孙子孙女一个个都变成兔子了……”孙氏的画画水平当然不能跟曾经考上状元的安三爷相比,但这幅画却分外吸引人。安老元帅没当兵之前是个书生,他当然看得出来这画者的用心,不是真心喜爱那两个孩子是画不出这么温暖又隐含淡淡惆怅的画,可以说画中的灵气和画者的感情弥补了画技的不足,让这幅画立刻变得弥足珍贵起来。“囡囡真是太瘦了,明明跟十郎年纪差不多,体形看起来却只有十郎的一半,我可怜的小囡囡,等祖父回家了,天天让人给你做好吃的……”安老元帅心酸了。安三爷也不理会贪婪看着孙子孙女画像的唠叨老头,他打开女儿写的信,关于闺女在识字上是天才的事,二嫂已书过信给他,但让他吃惊的还是闺女的字,呵呵,闺女是知道军营缺肉,特地提醒她爹鸡爪子的滋味?虽然无比嫌弃,但安三爷的动作却一点都看不出来,他小心将信折叠并用防虫蛀的油纸包好,含着笑意收到箱底。安元帅依依不舍地放下画,将绣着“祖父”字样的熊皮手套拿起来,可将指头部分拆开不妨碍拿刀骑马的手套,制造的人真是太细心了,安老元帅将之套手上,摩挲着手上细滑的毛皮,微微叹道:“单是这手套,我就得给咱小囡囡再报一个战功了,有了这玩意,还有萝卜治冻疮的法子,想来以后冬天就不怕长冻疮了,士兵们拿武器的手都会稳很多。”安三爷慢条斯理地将手套戴手上,想着闺女信上所言忍不住又微笑起来:“父亲,战功就不必了,小丫头说了她要奖励的。”安元帅兴致勃勃地问:“哟,小丫头居然要奖励,说来听听,要什么奖励来着?”“小丫头说了要吃各种好吃的,等春天来了,要我们给她打各种野味送她……”安三爷漂亮的眼睛弥漫出笑意,这孩子一定是跟十郎呆久了,满脑子就只有吃的。“这也什么难的。”安元帅哈哈大笑,“对了,再送一批毛皮回去给囡囡,写信让大媳妇,二媳妇给他们全做成这画里的衣服,老三,你去看看有没有老虎皮,十郎说他不要兔子的……”安三爷也失笑,有些不舍地看着那画,不知是不是十郎太胖了,称得他小闺女瘦得可怜,唉,自从闺女醒来他还没见过她,该死的胡人,早该灭族了,妨碍人家一家团圆的都该下地狱去!“慢着,老三,那画交出来。”安元帅脸不善地看着想偷偷将画拿走的儿子,“那可是你嫂子画的,你当小叔的好意思拿?”安三爷郁闷地将画拿出来,一脸不忿地看着死老头对着画傻笑半天,然后他居然独吞了!安二爷也过来闹了半天,死老头只给看不给拿,气得秀气的安二爷少见的爷们了一回,可惜战斗力比不上彪悍又不要脸的老爹,最后他只得含泪在墙角种蘑菇:老爹太过份了,那是人家亲亲娘子画的!安三爷哼了一声,那还是他闺女呢,他亲亲闺女!不过,安三爷再次找出闺女写给他的亲笔信,呵呵,这亲笔字可是他一人的专利。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十郎:(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的兔子造型)十一娘,白色的兔子服不耐脏,尤其是兔子拖鞋最容易脏,咱们还是换正常的衣服吧。十一娘:(恍然大悟)我怎么没想到,来,这是青蛙的,绿色的耐脏。十郎:(脸爆青筋)十一娘,这青蛙帽子是绿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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