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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1 / 1)

“好吃,实在太好吃了。”孙氏恋恋不舍地放下筷子。荣二,十郎跟十一娘摸着小肚子,仿佛三只小猪,经过几个月的睡吃生活,十一娘整个人像气球一样圆满起来,虽然骨架小看起来还不是特别胖,但一抱就知道了,全身像棉花糖,软绵绵肉乎乎,孙氏跟方氏简直爱不释手。荣凤氏也满意,儿子不像以前一样看起来胖实际虚得很,现在身体结实多了,也长高了些,安府的水土特别养人?十郎拍了拍自己肚子上抖抖颤的小肚腩,对于荣二郎他鄙视得很,光吃不长肉,多对不起他们辛苦种出来的菜,农民伯伯辛苦种的粮食,还有多对不起储备粮的同类啊。也许是种菜太辛苦了,十郎反而诡异地爱惜起身上的肥肉了,用他的话来说,为了养出他身上这一身肥膘得耗费多少粮食啊,为了对得起被它们,他准备努力珍惜他身上农民的血汗---一身肥膘!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1多年后,十郎看上一个美女。美人:我不要,我听说你的床从不留空,好色下流!十郎:我冤枉啊,我的床睡过的就储备粮,你也认识的,一头猪!美人:你居然连猪都没放过!天啊,活生生的禽兽不如!小剧场2十一娘:牛肉炒黄瓜是天生一对?那黄瓜跟菊花呢?作者:牛肉炒黄瓜是天生一对好基友,黄瓜跟菊花是天生一对好couple。☆、第42章黄瓜宴连续开了好几天,没有一个人说自己吃腻了。“太好吃了。”荣凤氏再次一脸感动地看着原本四体不勤的儿子,出身教育系统的荣妈妈深信好孩子是夸出来的,“真不愧是二郎种的菜,就是好吃。”方氏也开心地说,“我也这么觉得,感觉吃了咱们十一娘种的菜就像吃了灵丹秒药,伯母现在精神得很呢。”孙氏也有这样的感觉,不过她更多认为是心理因素,倒是十一娘吓了一大跳,好像是异能用得太多了啊,她的异能虽然只有上辈子的十分之一,但这毕竟是没有污染没有辐射的时代。十一娘有些懊恼,这菜的功用好像太明显了些,一个月下来,方氏因为吃这些菜瘦了四五斤,孙氏跟荣凤氏的肤色倒白皙了一些,这几个人都没想太多,只以为心情好的缘故,倒是十一娘提心吊胆给蔬菜的异能有所减少。虽然大家觉得这蔬菜没有刚开始的好吃了,但都认为是吃多了的缘故,而且跟外面的菜一比较还是这三个孩子种的最好吃,也不再纠结,十一娘松了口气,大家的身体慢慢变好,但已不像之前那般明显了,嗯,长期吃会有效果,短期看不出来就好,她可不想被人当妖怪。荣二现在每天跟十郎兄妹一起给菜浇水,身边不死心的储备粮嗷嗷叫着,尽管被当狗一样栓着,但这不妨碍它向往美味的自由。偶尔荣二他们会将被虫子啃得太厉害的叶子抛出去,储备粮一跃而起接个正着,荣二脸色诡异:储备粮亲,你不是狗啊,真的不是!茄子和丝瓜收获的时候,大家对黄瓜的热情转移到新瓜上面了,总算没人跟她抢做泡菜的黄瓜了,十一娘买了很多罐子泡黄瓜跟姜和豆角等蔬菜打包送到俞城。十一娘喜欢蒸茄子,放豆豉梅子一起蒸的茄子夏天吃极为爽口下饭,方氏跟孙氏眉开眼笑,蔬菜好啊,吃再多也不担心胖,非但不担心胖还能减肥呢,成功瘦了好几斤的方氏对十一娘他们种的菜无比重视起来,除了原本的人手还特地派了会武的家丁看守。也天天吃异能蔬菜,每个人都瘦了点,尤其是天天下田种菜跟跳兔子舞的荣二,在从荣二胖变荣二壮后,他又变身了,现在请称呼他为荣二帅!没有了双下巴的脸极为清秀,皮肤虽然不是很白,但眼如点漆,唇色鲜艳,想来长大后又是个祸水。总之每个人都瘦了点,当然十一娘瘦得不明显但也没继续胖下去,所以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十郎就像鸽子群里的肥鸡,太引人注目了。孙氏无比心塞,儿子,你肿么又肥了!没有人知道为毛天天吃这么多蔬菜的安十郎会继续胖,这大概是世纪之迷了,孙氏眼泪都要流出来了,因为预感到儿子在胖子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就算十郎哥再胖也是萌萌哒!“十一娘绞尽脑汁安慰伤心的孙氏,”十郎哥这是特色,二伯母你想想,十郎哥若是瘦了绝对不是天下最帅的,我哥哥跟星罗哥哥甩他八条街,但十郎哥就算是胖子也是全天下最帅的胖子!不做牛尾宁**头!“孙氏沮丧:“我宁可他当瘦子里的牛尾,唉,我跟他爹都这么瘦,怎么就生出十郎这么胖的孩子呢?“孙氏百思不得其解,难不成是因为她怀十郎的时候嘴巴太馋满脑子只有吃?十一娘圆圆的眼睛弯弯的:“二伯母,十郎哥胖得可爱啊,如果不是二伯母长得这么好看,十郎哥哪会胖得这么帅气!“孙氏马上得意洋洋起来,“那是,你十郎哥虽然胖,但五官综合了我跟二爷的优点,所以不管他到哪里都很受老人家欢迎呢,我还从没听到有人说他半句不好的,在书院里咱十郎可是最受人欢迎的孩子……“十一娘嘴巴张得大大的,黑亮的眼睛睁得圆圆的,不断发出惊叹声,“真的吗?我十郎哥居然这么受欢迎?“孙氏得意了,将十郎的丰功伟绩说了一遍又一遍,她生的孩子都很优秀,作为一个母亲没有比这更高兴的事了。等十一娘走后,说得口干舌燥的孙氏咕噜咕噜地大口喝着水,这才发现不对劲,她原来的目的不是让十一娘帮忙说服儿子减肥的吗?怎么变成了跟十一娘夸奖“儿子就算胖也萌萌哒“****************“辛苦你了,十一娘。”小胖纸软白像棉花的双手紧握住十一娘的小手,“还好有十一娘,不然我别想安生了。”“没啥,二伯母也不过是担心十郎哥身体不好,毕竟长得太胖很容易得很多病的,而且也不长寿……”十一娘分析孙氏的心态,有些羡慕,最是伟大母亲心,孙氏担心儿子身体但又不能明罢说出来引起儿子无谓的担心,只得用儿子太胖不够帅的借口天天想办法让十郎减肥。“十一娘觉得我会身体不好吗?”十郎不以为然,他虽然胖,但天天跳舞动作十分灵活,体能也极佳,不是他说什么,真要打架十个荣二都不够他打。“不会,十郎哥就算胖也是最健康的胖子。”在末世十一娘也见过好几个像十郎哥这样厉害的胖子,打起丧尸来很多瘦子自愧不如。十郎得意极了,“那是,我肯定是天下武功最高的胖子!”**************************高远的天空,白色的云朵,风吹过草丛,草丛服帖地跪拜在地,一片安详的景致。但风中吹过来的血腥味和一片刀剑交战之声告诉人们这并不是一片安静的土地。俞城厚实的城墙上,安元帅和众人面色严肃地看着远方厮杀的战场。“玛的!这不公平!”荣巡抚气得脏话都出来的,“为什么那毛都还没长齐的司四可以上打胡人,老子这个武艺高强,有心杀敌的只能站在这?”安元帅看着远处肃杀的战场,实在无比理解,那边是刀与血,生与死的冲突,这边却是逗比在闹剧。“巡抚身份高贵还是悠着点好。”安元帅漫不经心地安慰他。“老子不管,老子也要上战场!”荣二手上拿着刀子,眼睛泛出杀气。旁边的数位亲兵虎视眈眈地盯着他,预防他一有什么举动就集体扑上去叠罗汉。“下次再说。”安元帅敷衍着,司徒四郎要求上战场,他安排亲兵去保护他了,还好司徒四郎是个脑筋冷静的,在尽可能多地杀人的情况下还能考虑到自己的安全,简直看不出来是第一次上战场,安元帅脸上浮现出笑容,可惜了这孩子不从武,不然将来肯定是帅才。“下次?别给老子说下次,你上次也是这么说。”荣巡抚怒了。“你去能杀多少人?”安元帅问道。荣巡抚大喜,莫不是改变主意了?“五十个。”荣巡抚将自己上战场最多一次杀人数目说了。“嗯,你能杀五十个敌人,你看那孩子。”荣巡抚不屑地说,“姓司的小子?他最多只杀了二十个。”“是十九个!”安元帅说,“现在战事过半,可能司郎君杀敌数目能超出三十。”“那又怎样?”荣巡抚头昂得高高的,“那也还不能跟我比。”荣巡抚暗暗吃惊,这孩子是谁家的真厉害。“你厉害,每次跟着你的亲兵几乎都死伤惨重。”安元帅叹气,荣巡抚一上战场就像脱缰的野马,身边的亲兵为了保护他累得不行。“战争哪有不死人的!”荣巡抚不以为然。安元帅淡淡笑了笑,“到目前为止,司郎君的小队还没一个死亡!”“不可能!”荣巡抚脱口而出,手紧紧地抓住城墙,心一下子沉了下去,他看着远方的战场,他视力好,看得清楚,司四郎嘴巴抿得紧紧的,精致的脸上沾了血迹,眼睛眨也不眨的一刀将一个胡人砍下马来,与他每次血气上涌理智全无不同,司四郎从头至尾都无比冷静,仿佛他不是在杀人而是在切瓜。“他是哪家的孩子?我怎么没听说过?”荣巡抚觉得脖子发凉,像他这般上战场时眼睛都是血色,全身煞气固然可怕,对比之下,这孩子冷静无波的眸子,染着血依旧绝色的容颜,没有一丝杀气的优雅动作收割着一条条生命更让人觉得可怕,仿佛他心中没任何底线似的,人类就是他的玩具,何其冷血无情……仿佛看出荣巡抚的想法似的,安元帅哼了一声,“别把他当杀人魔看待,你还没发现吗,这孩子所在的队伍死人极少,能珍惜下属的生命就代表他有自己的原则。”战场上的人越来越少,战争快结束了,荣巡抚抿着嘴巴没说话,司四郎也不是一昧的爱惜手下的生命,当他觉得划算的时候,他也不介意用自己人的生命换取敌人更多的首级。他怎么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这么精才绝艳的人物了?战争胜利了,开过庆功宴后,开始统计军功。时下战争以小组为单位,杀了多少人都有人记载,司徒四郎所在的队军功不是最多的,当然死的人也不是最多的,但当这两者结合起来时,这份成绩就极为令人惊艳了。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众所周知,十郎是个胖子,众人心目中的印象如何呢?孙氏:我儿子是最能吃的胖子。安二爷:儿子是心最宽的胖子。十一娘:十郎哥是个最萌的胖子。荣二:十郎是个最腹黑的胖子。储备粮:嗷嗷,主人是最慷慨的胖子,给人家好多好吃的。同窗:安十郎是可怕的胖子,尼玛,这么肥能挨打,还能将人压死,这是个胖子无敌的年代?ps:困,有时间再修改了,明早一大早去驾校跟大家去车程两个小时那么远的地方适应场地,呵呵,我终于可以考科目二了。☆、第43章吃着十一娘送过来的美味泡菜时是夏天,时间过得很快,当草原上的地开始枯黄时,秋天到了。中原的秋天是瓜果飘香的日子,草原上的秋天早晚却冷得很,对胡人而言,丰收的秋天过去后,不知会饿死多少牛羊甚至人的可怕冬天就要到了。“胡人好像变得更凶猛了?”司徒四郎沉着脸说。瘦高英俊的安二郎淡淡笑了笑,“这不奇怪,冬天马上就要到了,他们就算不死于战争中也会死于饥俄,你无法想像靠草原生存的民族冬日的情形……”司徒四郎漫不经心地说,“怎么?你同情他们?”“不是。”安二郎斩钉截铁地说,“我是说胡人就像狼群,他们民族的特色注定他们抢劫的天性,如果不能灭族那最好还是想办法将之收服,可惜千百年来这个民族就像草原上的草,一岁一枯荣,纵是今日打服了,再过不久等他们繁衍生息后还是卷土重来。”司徒四郎陷入沉思,这个名题太大,无数先贤都无法解决,更何况他一个未满十五的少年。“安三哥哪去了?”司徒四郎转换话题。安二郎脸上浮现悲色,“到旧民居去了。”俞城四年前灭过城,三分之二的城民死于胡人之手,现在的俞城是后来建的,作为一个军事小镇,这个城里现在的人口最多的是军人。司徒四郎,“旧城?他怎会……”随即哑言,旧城居正是四年前安四爷率领将士战死的地方,正因为他的舍命奋战,三分之一的百姓才能逃出去,后来这一带的土地都是红色的,每一寸土地上都被鲜血染过,再也没人敢住进来了,遂成人们口中的旧城居。“能弄到酒吗?”司徒四郎问道,每年城破之日都有人去旧城居祭祀,安三郎不想让别人撞见索性提前几日前去祭拜。“当然。”安二郎回答,对别人而言在军营弄到酒很困难,但对他来说小事一桩。“我对安四将军神交已久,来俞城一定得好好祭拜一番才是。”司徒四郎说,此外他也想祭拜一下十一娘的母亲---林氏。风呼呼地吹过,地上的枯叶在风中瑟缩着,日暮黄昏下,无人的旧城居就像一座鬼城,安三郎俊美白皙的脸在落日淡漠的红光下仿佛承载了千年的悲哀……司徒四郎想起来中洲之前关于安家的报告:安四爷被箭射成刺猬依旧挺立着怒目而视胡人来的方向,胡人惧之不敢辱其尸……安四爷之妻魏氏组织城民逃离,后为避被辱,遂从城墙跳下……余子皆死于胡人之手,安家四房灭绝……安三爷之妻林氏躲在地窖中,发现时已死,其手伤痕累累,疑是将其血肉喂养女儿,怜其女昏迷不醒三年……司徒四郎没有说话,缓缓地,他将手上的酒撒在地上……************************************“安三哥,我要回京城去了。”俞城唯一的一家小饭馆里,司徒四郎喝着劣质的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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