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秀?司马景丞拿浴巾的手一顿,他还没有看过老婆走秀,一定会吸引许多人的眼球吧。
一想到有那么多双贼眯眯的眼睛盯着老婆瞧,他就觉得很不是滋味,不过这是老婆的梦想,他自然也不会阻止。
哎,老婆长得太漂亮了,他真想藏在家里自己慢慢观赏。
于锦想到什么,抬头看着衣橱前的男人,低低问道,“对了,老公,你认为一个模特走秀时最吸引人的地方是什么?”
司马景丞听着她的问题,眯眼沉思了一会儿,才重新在衣橱里找浴巾,衣橱整理得井井有条,他很快就找到浴巾,将衣橱门关上,他才转身看她。
看着小女人白皙的脸蛋,在灯光下更显得晶莹剔透,哪怕不刻意雕琢,依然是抢眼的,她会是一颗璀璨的明星,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他相信总有一天,老婆一定会成为模特圈最闪亮的那一颗。
他难得正儿八经的回答,“如果按我的观点来说,我觉得最重要的气质、自信和微笑。”
服饰和妆容其实并没有多大关系,在T台上服饰和妆容不会差多少,差的就是个人的气质、自信和微笑,T台是璀璨的、耀眼的,但是想在T台上从一众模特中脱颖而出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于锦点了点头,赞同他的看法,“我也是这么想的。”
应了一声,她重新低下头看走秀。
司马景丞静静看了她几秒,见她真的没有其他问题,才拿着浴巾进入浴室洗澡,浴室很快就传来哗啦啦的流水声。
气质、自信和微笑,自信和微笑对她来说都俱备条件,至于气质嘛,这具肉身也完全是达标的,所以明天的走秀,她一定要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