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间,车已经开到了麒麟山脚下,二人下车,顺着山势看去,这路途崎岖,车是绝对上不去了,只能步行。
大约爬了二十分钟的山,二人来到一间石屋前,四周垒起了半米高的墙,围成一个小院儿。
院子里跑着几只野鸡,被穆城他们的到来一惊,都飞走了。
“你们来了。”一个脏兮兮的男人懒洋洋地说道。
此人剃着平头,穿一身迷彩服,方脸,左半边刻着一道刀疤。他正倚门坐在地上,手里拿着酒壶,是那种装烧酒的军用酒壶,大口大口的往嘴里灌酒。
见状,大胡子急忙上去夺了他的酒壶:“你要喝死自己吗?!”
“我还巴不得能喝死呢!像我这样的废人,活着有什意思。”男人的眼睛里噙着泪水,似有万般委屈,哭兮兮地说道:“在外我是杀人不眨眼,可把刀尖对着自己的时候却发现,根本下不去手。”
砰!
大胡子抡起拳头就给了男人一拳,道:“酒鬼,我们也是死人堆里一起爬出来的兄弟,死都不怕,现在只不过是断了条腿,你他娘的就怂成了这个熊样,还是不是男人!”
大胡子和酒鬼,还有穆城,他们三个都曾在一个佣兵团里待过。一次被美国雇佣,参加突击恐怖组织的行动,不幸消息泄露,整个团除了他们都阵亡了。大胡子有家室,选择了回国,后来进了香港警察局,穆城也一直跟着他,算是私家侦探。酒鬼则进入了香港地下佣兵城,成为了十三区的兵王。
哼!酒鬼冷笑了一声,道:“大哥,你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我宁愿痛痛快快的死,也不愿做这窝囊废!”
大胡子气得额头上青筋暴起,抡起拳头就要冲酒鬼砸过去。
穆城上前止住了大胡子,说道:“老胡,冷静点。”
大胡子名叫胡来,因为络腮胡长得茂盛,外号大胡子。酒鬼名叫李三,平时嗜酒如命,但却千杯不醉,酒量相当大,人送外号酒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