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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1 / 1)

第9章1「memories conce/ like opening the wound/ i am picking me apart again」「 you all assume/ i am safer in my room/ unless i try to start again」「i do not want to be the one/ who battles always choose」「i am breaking the habit tonight」…从餐厅旋转门走出来,他摘下耳机,音乐顿时消停。他把耳机线绕在指间,无规律地晃着。远远地就看见了丁恪的车,从露天停车场缓缓开过来。张修停在餐厅台阶之上,破天荒地,抬手,把卫衣连帽往后翻开,松散地垂在颈后及肩侧。他向来很擅长利用服装搭配突显出自身某方面的气质,或暗黑,或干练,或清冷,或高贵,甚至美丽与妖娆。而现在,这样一身穿搭,深灰色九分牛仔裤,黑色宽版长袖卫衣,白色运动风板鞋。戴帽子之后,他用手指把偏中性的碎发轻轻拨开,露出全部的眉眼。再挽起卫衣衣袖,直到臂弯,露出白皙匀称的小臂和左手腕表。最后把之前脱下来的那件薄风衣反手搭在左肩。以最随性最慵懒的姿态站在餐厅廊下,任由各种灯光照在自己身上。这叫少年。十足的少年感。他再清楚不过了。丁恪喜欢他这种少年感。他也清楚。昨天丁恪去他家里的时候,无缘无故递给他一顶拼色棒球帽,说:“这款适合你,先生。”当时张修没多说什么,只礼貌性道了谢。据说五官精致的男性是男生女相,虚有皮相,不见骨相;也许静态惊为天人,但动态就挺一般了。这是中国人的说法。但张修猜测丁恪并不赞成这个说法。虽然丁恪自己就是中国人。否则,跟他相处了两个多月,静态动态皮相骨相什么都看了无数遍了,丁恪为什么直到现在还频频从车内后视镜观察他?保护一个人,绝不是这种方式。与此相反,事实上,越专业的职业安保,越不会让被保护对象感到不自在。何况丁恪还是霍罗德亲自培养出来的,难道他的职业操守就那么低级吗?丁恪把车停在餐厅门口的阶梯下,张修晃耳机的小动作还在继续。他等着丁恪打开车门走过来,自己也没有走下去的意思,就这么站着,看着,眉眼含笑。一种有意为之却又了无痕迹的笑。连这个笑也显得非常少年,非常……勾人。男生女相么?那听过“恃美行凶”吗?笑。2饶束真他妈想哭啊!就五分钟之前,她路过一间奶茶店,迎面冲来一个熊孩子,见着她跟见着亲妈一样,把一整杯奶茶奉献给她当洗手水了,还撞得她找不着北。撞完之后,熊孩子真正的亲妈倒是来得特及时,对着饶束道了一连串的歉,然后立马领着孩子走了。留下饶束一个人站在夏风中,满头黑线。衣服被浇湿了一点并没关系,重要的是手。这么一浇,她感觉自己手上捧着的那少年的痕迹也一并被冲刷干净了。饶束皱着眉去奶茶店借用洗手间,简单清理了一遍。抬头看镜子的时候,她发现自己额角的头发都湿了,但这应该是汗,而不是奶茶。她突然觉得好荒谬,满大街寻找一个才见过两次的人。但是谁说,我们的生命本身就不是荒谬的呢?归根结底,活着也是一件很荒谬的事。以指为梳,饶束梳了梳自己的短发。从小到大,她都没留过长发,总是趁头发长到及肩时就自己架着剪刀剪掉了。最近好像又变长了,她计划着考完期末测试要剪一次头发。3“先生,你的头发是不是该修剪了?”丁恪站在倒数第一级石阶上,从这个角度看少年,温和地笑了一会儿,才问出这句话。本来丁恪是比张修高的,但两人隔着一级石阶的时候,他又比张修矮一点了。少年眉梢眼角都蕴着细碎的笑意,跟平时不太一样。丁恪还是那副和煦稳重的模样,只有轻微滚动的喉结出卖了他见着眼前人的真实反应。夏风把张修额角的头发吹乱了,贴在桃花眼侧边。“太长了?”他反问,站着没动,反手拽着自己的深蓝色薄风衣。丁恪笑笑,“有点。”少年眨眼睛,“不好看吗?”“……好看。”丁恪移开视线,看了一下他身后的餐厅,又问:“你晚餐吃了些什么?”“吃多了,想散步。”少年答非所问,略低了头,收起耳机线。丁恪端详着他的一举一动,冷不防他抬起头,两人视线相对。“丁助理,想跟我一起散散步吗?”张修问得很随意。以保障他的人身安全为名义而跑来接他的丁恪却脱口而出:“好。”张修浅笑,顺手把肩上的风衣外套扔给他,“帮我拿。”少年衣服上清清淡淡却又无处不在的青柠气息扑鼻而来,丁恪愣了一两秒,复又强装自然,把他的外套规规矩矩地挽在自己的臂弯里。“……好。”丁恪声音微哑,清了清嗓子,像是为了证明自己没什么异常一样,又重复了一遍:“好,先生”。“有点热。”张修走下石阶,堪堪擦着丁恪的身侧走下去,问:“附近有阴凉一点的地方吗?露天的。”“应该有吧,”丁恪也转身跟着他下来,“我带你走走吧,先生。”他刚说完这句话,听见少年忽然笑了起来,他加快脚步追上去,“怎么了吗,先生?”“没。”张修放慢了步调,等他走上来才说:“我只是想问丁助理,我们方向认知障碍患者也需要尊严的,你不知道吗?”丁恪又愣了,但很快又调整过来,“先生是想说路痴少年也要尊严吗?”他笑着说。“是美少年,谢谢。”张修半开玩笑地纠正着。他侧转脸,不经意看了丁恪一眼,那神情里带着十足的少年人的嗔与骄,还垂下眼眸笑。“……在我这里,你……”看着少年这样的神情,丁恪说话艰难,像压着什么一样,偏偏周围行人渐多。他挨近少年,说下去:“在我这里,你永远有至高无上的尊严。我……”“嗯?下文呢?”丁恪卡了一下,话锋调转,笑了笑说:“我走后面吧,把方向告诉你,这样先生的尊严感就不会被降低了。”“是吗?”张修朝他挑挑眉,“我以为两个人散步应当肩并肩。”“……好。”4缘分之所以妙不可言,是因为它总在我们以为这就是剧终的时候又悄然为我们写下了续篇。当然,也有反过来的情况。只不过,这一次,缘分显然比较照顾饶束。虽然她还没预见到这是她生命里最狠重的孽缘。行至灯火阑珊处,照例留意着四周,视线环顾不到一圈,饶束就认出了张修的背影。这回他没戴帽子了。跟广州街头上其他洋溢着青春活力的青少年不太一样,他身上总是罩着一层玻璃罩,行走在人群中也疏离得让人心惊。他跟一个年轻男人走在一起,但不是先前在会展中心b区问她姓氏的那个花衬衫男人。怎么这么快又换了个人?他们像是在闲逛,顺便闲聊,走得很懒散。饶束从来没认真思考过张修的身份背景,连模糊版本的也没想过,潜意识里只当他是个不好接近的少年。但这会儿,饶束觉得有必要思考一下了。为什么,他的同伴都不是同龄人?这不是很奇怪吗?那个年纪的男生,能跟其他年龄阶段的同性玩得来?很少吧。大家都是同龄人扎堆儿玩的,顶多差个两三岁,也很难看出年龄差异。而他与他的同伴,很有可能已经差了一个年轮了。饶束想着这些想不明白的问题,悄悄随着他们的散步方向走去。拐过喷泉水池,往林荫道去了。大晚上的,散步散去林荫道做什么?不害怕树上突然掉下一条蛇或者毛毛虫什么的吗?林荫道的行人并不多,彼此之间很容易发现对方。饶束学着之前两次少年的样子,戴上卫衣连帽,试图不被注意到。哦,下意识做出戴帽子这个动作后,饶束才恍然大悟般想到:也许,有没有可能,他总戴着帽子的原因,也是因为不想被注意到?还没等她深入思索这个问题,前面那两人毫无预兆改变方向,直接就掉转头了。饶束赶紧低下头,双手揣在卫衣口袋里,也立马转了个身,装作散步一样往回走。但她很快反应过来,按照这样的走位,很容易把他们跟丢。于是饶束停下来,往旁边的一棵大树挪,想等他们走过去之后再跟上去。她从口袋里扯出耳机,塞上,拿着手机,假装低头找歌。…「cultured my cure/ i tightly lock the door/ i try to catch my breath again」「i hurt much more/ than anytime before/ i ha·ve no options left again」「i dont want to be the one/ who battles always cho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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