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巅峰小说>都市小说>今宋> 分节阅读 13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分节阅读 13(1 / 1)

原来,他身上所着铁甲正是西军精锐步卒的步人甲,重约四十来斤,都是冷锻钢片制成。这种铠甲身体不好的人穿在身上走上一段路就喘得厉害,可想坚固成什么模样。贼人的弓箭射在上面,跟挠痒痒似的。真要说到破甲,还只能用神臂弓,靠如骨朵和铁蒺藜这样的钝器。在真实历史上,杨再兴在小商河以身殉国的时候,靠着身上铁甲硬扛女真人的强弓硬弩,中箭无数而死。后来金军得到他的尸体,焚烧之后,共得到箭镞竟有两升之多。由此见见,宋朝的铁甲精良到何等程度。想通这一点,王慎大喜,朝先前中箭倒在地上惨叫的士卒几脚踢出去:“起来,皮外伤罢了,死不了的。”“贼子的箭射不伤我们,列阵,列阵”谷烈的胸口也中了一箭,他伸手啪一身折断箭杆子,又提起刀鞘对着手下一通乱抽:“站好了,直娘贼,胆小鬼”陆灿还在叫,安娘被王慎踹了一脚,在地上滚了一圈,恰好滚在他的身边。好个安娘,毕竟是岳飞的长女,自知道任由他这么叫下去不是办法,军心都要被他弄乱了。心中一急,突然从怀里掏出一块面饼,狠狠地塞在陆灿的口中。贼军距离辎重营还有两百步。王慎一咬牙,顾不得许多,双手握刀,准备迎接敌人的第一波攻势。谷烈和两个亲兵也擎着武器站在他身边,将为军之胆,危机关头,只能靠军官的勇和血稳住阵势。不过,几人互相看了一眼,眼神中都带着丧气。计划了一天,训练了一天,到最后还是要打成一团乱仗。部队正乱,只需要一个冲锋,在场所有人都会死在这里。“完了”一个亲兵悲怆地低呼。谷烈:“直他娘的,拼得一个是一个吧当兵吃粮,吃粮当兵,迟早都有这一天。把胸口挺起来,别丢了咱们秦凤军的脸。”敌人的箭还在不住射来,落到他们身上,丁冬乱响,依稀能够看到飞溅而起的火星。大约是知道弓箭无用,对方的弓手也累了,箭雨停了下来。一声令下,正在推进的贼军并没有乘机进攻,而是奇迹般的停了下来。灰尘还在不住落下,但已经可以看清楚对面的情形。好多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有人身上穿着皮甲,提着长矛大刀;有人则衣衫褴褛,手中拿着锄头、木棍、菜刀,有的人索性只捏着一块石头。实际上,有着象样兵器的人极少,更多的是后者。这些应该都是李昱从山东流蹿到淮西之后一路裹胁的流民。无数的人黑压压挤在一起,相互推挤,滚滚而来,如同归巢的蜜蜂,看得人头皮发麻。正当王慎和谷烈等人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时候,那边队伍中有两个贼军用盾牌护着一个头目模样的人出来,大声喊:“对面的人听着,我们是济南李昱李大王的前军,有天兵十万,前来夺取府库。识相的立即放下兵器,打开库房大门,俯首就擒,如此还能留你们一具全尸。否则,一旦落我手,千刀万剐了你们”王慎悄悄地抽出步弓,搭了一支箭,欲要一箭结果了他的性命。可想了想,两百米实在太远,那人看起来就是一个小黑点,根本就看不清楚。步弓根本射不了那么远,就算面前射过去,也是强弩之末。那人还在大喊:“老子给你们一柱香时间。”说完,就在两个牌子手的簇拥下得意洋洋地回到人潮里去了。谷烈摇了摇头:“这人脑子坏掉了,竟然给咱们一柱香时间整顿部队。若换成我,根本就不会给敌人喘息之机。究竟懂不懂兵法啊,阿猫阿狗也做大将。”王慎扑哧一声:“这人应该是傻逼了。既然是劝降,又说什么一旦投降就留我等一具全尸,这不是逼我等拼命吗纯粹就是神经病嘛”他这一笑,其他人也跟着大笑起来。刚才的紧张气氛一扫而空,士卒们的手也不颤了。王慎转头对众人笑道:“对面的贼子大家都看清楚了,人虽然多,可都是不堪一击的流民,而且都是笨蛋,没什么好害怕的。大家列队,看我等教他们什么才是真正的阵战之法。一天,一天之后。只要活下来的,回天长县之后,我请客喝酒,你们喝多少都算在我头上。”一柱香的时间不长,但已经足够让两百多辎重营士兵恢复秩序。部队排成四排,同时上了弦,将神臂弓端在手上。是的,刚才敌酋已经说得明白了,就算投降也免不了一死。反正都是一个死字,临死俺也要拉个人垫背。一柱香的时间飞快过去,那边的贼人见王慎等人没有放下武器过来送死的迹象,同时发出一声喊,不要命地朝前冲来。“烧呀”“杀呀”“让这些陕西杂种们知道咱们的厉害”“刘光世手下的崽子们,你们的死期到了”接着,敌人的箭再次射来,一阵接一阵泼到辎重营士兵阵中,落到士兵的头盔和肩膀上,然后弹到一边。王慎提着横到站在第一队中间,大声喊:“稳住了,稳住了,没我命令不许射击,不许射击”谷烈和其他两个队长也在大喊:“不许射击,不许射击”对面的呐喊声,脚步声更响动,但更响的是身边士卒的喘息声。王慎回头看去,所有人都张大嘴巴大口吸气,胸膛剧烈起伏。一个大约十五六岁的民夫手中端着一架弩,两只脚抖得站不稳。他一把扶起那个半大孩子,大声吼:“怕了吗”“我我我”孩子咧着嘴要哭的样子。“把眼睛闭上,看不见就不害怕了你什么也不要想,什么都不要看,听我命令就是了。”王慎嘿嘿一笑,突然对着他耳朵霹雳一声吼:“闭眼。”那孩子一个激灵,吓得闭上了眼睛。就在这个时候,王慎的声音再次响起:“敌距离我一百步,稳住,稳住,稳住第一队,准备五十步了第一队,举弩”“举弩”第一队五十多个弩兵同时重复王慎的话。王慎:“射”“射”又是一片大吼。那孩子下意识地扣动悬刀,只感觉身上一震,箭离弦。耳边弓弦的“嗡嗡”声连成一片。还没等得及多想,又有命令传来:“第一队,坐”“坐”那孩子一屁股坐了下去。同时,身后传来谷烈的声音:“第二队,射”“射”更强烈的风声。可是,没有惨叫声,没有喊杀声,耳边全是轰隆的脚步。那孩子心中一奇:难道射空了就人不住睁开眼睛,定睛朝前看去。前方的灰尘中,贼军还在不住朝前涌来,竟像是没有一人中箭的样子。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但王慎的声音还是不带丝毫个人感情地响起,声若洪钟:“第一队,上弦”已经坐在地上的士卒们伸脚套进神臂弓前端的圆环里,同时大喊:“上弦”就将弓弦套在钩牙上。同一时刻,身后的第二队在大声喊:“第二队,坐”“第三队,放”又是一排箭雨出去,这下那孩子看得清楚。劲急的弩箭并没有落空,而是无一例外地射进前排贼人的身体。实际上,对面的贼军人数实在太多,队型有密,可以说是人挨人人挤人。也不需要瞄准,只需将手头的箭射出去,就能轻易射中一个目标。而神臂弩的力量实在太大,一旦击中无甲的贼军,竟直接射了个对穿。前排的敌人中了三轮齐射之后,早已经死得透了,只是因为后面的人还在蜂拥而上,一时间却是站立不倒,依旧被推着不断向前。“第四队,射”终于,一排贼军倒了下去。后面的人突然停下来,茫然地看着前面,他们大约还弄不明白前面的人怎么莫名其妙地死了。直到看到满地的尸体,看到如雨水飞来的矢石,这才同时发出一片大叫,转身不要命地逃了。第十九章 阵战之法很快,贼军就逃到五百步之外,停下来,乱七八糟地挤在一起,又是叫又是喊,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他们人实在太多,即便撤退,看起来还是黑压压一片,给人很大的压力。这个时候,倒在距离王慎等人五十步的尸体才汩汩地流起血来。越来越多,逐渐汇集在一起,顺着地势朝库房这边淌来。转眼,王慎就被那些黑红色的液体就打湿了鞋子。如果没有数错,刚才这一轮齐射,至少杀死了上百贼军。也就是说,每两发神臂弓就是收割一条人命,如此高的效率,简直就是人肉收割机。感觉到脚下滑腻粘稠的人血,一向胆大的王慎身上的寒毛都竖了起来。他穿越到宋朝之后,为了生存,先后杀了八人,原本以为自己心志已硬如铁石。可和眼前这片残酷的生死场比起来,易杰那头畜生的几级头颅又算得了什么这不过刚开始,库房里还有两万支羽箭,这一整天下来,也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要死在神臂弓这种大杀器箭下。在场的两百多辎重营士兵和民夫中也只有谷烈等区区数人经历过真正的战争,刚开始和敌人接触的时候,固然吓得魂不附体。可一旦打开了,人人面上都浮现出诡异的潮红,精神上处于绝对的亢奋。大约是大量分泌的肾上腺激素透支了身上的力气,等到贼军退下,所有人定定地看着前方,良久也没有人说话。王慎看了一眼身边那个半大孩子:“士兵,你叫什么名字”“回回指挥使,我我我我,我叫汪大年。”“如何”王慎问。“指挥使,我我我”王慎:“汪大年,这打仗是不是很简单呀你只需要听命行事,甚至连眼睛都不用睁开。方才我看得清楚,你亲手射杀了一个贼人。”汪大年一呆:“我真的杀了一人”王慎哈哈大笑,扫视众人:“大家都看清楚了,这贼人虽多,可也没什么了不起。老子就算闭着眼睛,也能赢。不信,等下你等也学汪大年把眼睛都蒙上。”众人大惊,齐声惊呼:“可不敢”“试试也无妨。”“王将军,可使不得哈哈,哈哈”两百多条汉子同时大笑起来。笑声中充满了对王慎的崇敬和对获取这场胜的自信。大家都知道,今天若不是王慎王指挥使,躺在前面的尸体只怕已经是自己了。这人不但勇猛,打仗也非常厉害。刚才这一波攻击,杀杀上百个贼人,咱们这里却没有一人死伤,神了,真是神了跟着这样的官长,咱们都能活下去。一刹间,这支乌合之众人人身上都焕发出强大的气势,就好象是久经沙场的百战精锐。王慎暗自点头:是的,没有天生的士兵,任何人第一次上战场都怕。可只要见了血,眼睛就红了,精锐不就是这么练出来的吗尤其是古人都敦厚淳朴,乃是合格的兵源。他们的胆气上来了,可我呢看着阵前倒伏的尸体,看着满眼的红色,王慎有种想呕吐的感觉,战争并不如以前所想象的那么浪漫啊还好老子是穿越者,知道对面的李昱贼军究竟是什么货色。如果应对得法,又仗着神臂弓的威力,守上一天并不算是什么难事。是的,在真实的历史上,南宋初年,各地的流寇山贼的战斗力都非常弱。就这些流寇的战斗力来说,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挡是李成、曹成和孔彦舟,他们以前都是河北大豪。河北来是宋朝和辽国反复拉锯的战区,打了上百年,各地的土豪都筑坞堡自保,手下的家丁都非常能战。靖康国变之后,二人投入东京留守司宗泽麾下,得了流落到河南的西军残兵的补充,又以宋军军法训练之后,战斗力非常强悍。第二挡则是张用、王善,他们手下大多是各地流民。不过,在宗泽那里训练之后,也算是正规部队。可即便是这两个档次的贼军,在开封南熏门之战的时候,碰到岳飞的两百骑兵,也被打得灰头土脸全线崩溃。至于李昱的部队,则类似于东汉末年的黄巾军,丝毫兵法不懂,就跟蝗虫一样走一路吃一路,不断裹胁各地百姓,如同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这样的军队根本就不值一提,不过,说来也怪,当年在淮北的时候,刘光世竟然在他手下吃了败仗,还差一点做了人家的俘虏。后来,还是淮西军第一猛将王德奋勇杀敌,这才击溃贼军,救出刘光世,取得一场空前大胜。当时,李昱有众三万,而王德只有几百精锐。流民和正规军的差距就是这么大。现在王慎手下两百来人有铁甲在身,人手一把神臂弓,有适合的战术,他不觉得守平原镇府库是什么难事。岳飞、王德能够做到的事情自己也可以。刚才这一仗也证明了这点:李昱军就是一群垃圾。王慎赌了一把,事实证明这次下赌说不定能赢。乌云四合,没有了风。身上穿着厚实的铠甲,就如同置身于蒸笼里,汗水一阵接一阵地出。王慎下令让人将先前已经熬好的盐茶水送过来给士兵解渴,把第一队的指挥权交给一个什长,走到阵后,从桶里舀了一瓢水大口大口地喝着。一个人走过来,朝他一拱手:“王兄弟带得好兵,这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章